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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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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发〔2020〕1号 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相关科室单位: 《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8日
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20〕1号)部署,切实在全县范围内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在省、市统一部署下,按照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逐步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试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试行范围 (一)试行区域。全县范围同步推进。 (二)试行品类。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三)试行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 三、开具要求 (一)基本样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可以是纸质合格证(附件2),也可以是二维码(条形码)形式涵盖以上信息。其中,承诺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二)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电子出证的,可电子存储备查)。各镇街监管站、局直相关科室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生产主体采取以下形式出具合格证。一是借助已有追溯系统,打印合格证或二维码,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项目中,建设的9个镇街监管站、11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追溯点、6个村级速测室借助临沭县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平台打印二维码合格证,要与定性(定量)检测相结合,提高合格证“含金量”;二是由第三方机构印制合格证或二维码,生产主体喷涂或粘贴使用;三是生产主体配备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打印终端,自行打印合格证;四是畜禽(活畜活禽)、禽蛋产品可以通过“山东省畜牧兽医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打印鲜鸡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四是生产主体自主填写空白合格证。对于积极参与试行但无印制条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试行初期我局将统筹镇街监管机构、村级监管员队伍为小农户提供免费合格证打印和发放服务。 (三)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鼓励并逐步推广鲜鸡蛋“一蛋一码”喷码上市。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相关科室要广泛在生产基地、村庄、产地市场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关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升生产主体、农产品收购商、销售者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思想认识,增强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了解、掌握合格证开具方式和流程。 (二)调查统计。各镇街监管站要充分调动村级监管员工作积极性,组织村级监管员开展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督促村级监管员认真填写“临沭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经营主体信息统计表”(附件6),镇街汇总后于3月6日前上报县农质监办,县农质监办对统计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此次调查统计工作列入村级监管员年度考核,对漏报、瞒报、虚报经营主体信息的村级监管员年度考核列为不合格档次,并计入相关镇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工作考核。 (三)建立主体名录。县农质监办根据各镇街提报的经营主体信息,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平台,借助平台上生产主体数据库,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种养殖生产者名录,形成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包括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确保试行规定范围的主体全覆盖。 (四)开展培训指导。疫情防控结束后,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关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培训,各镇街要积极参加,加强对试行主体的培训指导,并通过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培训资料等方式,引导种养殖生产者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推动产品销售、赢得市场认可的重要意义,做好对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同时,要鼓励引导小农户参与试行,由各镇街积极推动,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级监管员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撑,引导小规模农户、散户主动出具合格证。 (五)推进部门协作。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试行工作进展,适时部署建立市场准入查验机制。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共同加大宣传引导,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环节把好查验关。 (六)实现总结提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相关科室要明确工作重点,定人定岗实行台账管理,按时报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和试行主体库信息统计表。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注重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推动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力举措,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安排和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保障支持。各镇街要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证经费和工作力量投入,强化人员保障,积极争取将所需经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预算。要通过宣讲和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技术服务、农产品检测等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构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确保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 (三)落实属地责任。省里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推进情况作为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县里也将该项工作作为衡量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镇街要切实把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试行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台账机制,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定人定岗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合格证制度台账机制。要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和开具纳入日常巡查检查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主体,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频次。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试行,做好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的衔接。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一律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一律不准予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各镇街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于每月2日前报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和试行主体库信息统计表,并分别于2020年5月2日、8月2日、12月2日前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情况报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刘庆娟 联系电话:0539-5251931 附件:1.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3.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口号 4.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 5.临沭县XX镇(街)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信息统计表 6.临沭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经营主体信息统计表 附件1
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会社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正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邱 磊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相 丽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技中心主任 成 员:英 伟 县农业农村局农质监办主任 王从欣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李军家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王家埔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王仕凡 县农业农村局兽药饲料质监科科长 吴 闽 县农业农村局渔技站站长 姜启双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苏前普 县农业农村局果茶办主任 李频道 县农业农村局环保站站站长 马善江 县农业农村局基地办、蔬菜办主任 张作伟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冷艳梅 临沭街道监管站站长 张启强 郑山街道监管站站长 汪富贵 蛟龙镇监管站站长 李学运 石门镇监管站站长 袁堂梁 曹庄镇监管站站长 王维富 青云镇监管站站长 何 山 大兴镇监管站站长 付信江 玉山镇监管站站长 马 鹏 店头镇监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质监办,英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口号 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等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 2.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 3.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地保障质量安全。 4.一张合格证,一份责任心。 5.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老百姓吃的安全放心。 6.有了合格证,入市不用愁。 7.放心农产品,从合格证开始。 8.无证无市场,有证有销路。 9.质量安全好不好,合格证上扫一扫。 10.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走上市场的“通关文牒”。 11.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附件4
临沭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
临沭县 镇(街)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信息统计表
附件6-1
临沭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经营主体信息统计表(蔬菜类)
附件6-2 临沭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经营主体信息统计表(瓜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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