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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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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综执字〔2021〕8号 根据《关于核准临沭县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沭人社职字〔2021〕55号)(沭人社职字〔2021〕56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的有关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编在岗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王兴壮同志为组长,王厚田、禚宏刚、李焕宝、骆泽山、付广新、王寒秀同志为副组长,邹云亮、王晓玮、刘长云、房永胜、李江同志为成员的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王厚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云亮、王晓玮、刘长云、房永胜、李江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二、竞聘岗位 (一)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竞聘岗位: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经济(建筑、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农业),群众文化馆员、社会工作师等。 2、岗位等级:中级岗位5名,其中九级岗位3名,十级岗位2名;助级岗位3名,其中十一级岗位1名,十二级岗位2名。竞聘九级岗位需在十级岗位聘期满三年。 (二)临沭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1、竞聘岗位:建设工程,农业技术,经济(建筑、财政税收、人力资源)等。 2、岗位等级:中级岗位9名,其中九级岗位4名,十级岗位5名;助级岗位4名,其中十二级岗位4名。竞聘九级岗位需在十级岗位聘期满三年。 三、竞聘范围 (一)局属事业单位。 (二)取得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职责任务 (一)中级岗位 水利工程师:(1)对经水利部门认定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2)负责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并组织城区防洪排涝抢险工作;(3)负责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4)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会计师:(1)负责对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2)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作;(4)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农经师:(1)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的区域性规划;(2)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群众文化馆员:(1)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中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2)组织开展与执法业务相关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动执法工作;(3)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4)对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进行监管;(5)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建设工程师:(1)参与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审定、并组织实施;(2)参与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标准的拟订工作,并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重点工程设计规范的实施工作;(4)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5)参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各类绿地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6)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财政税收经济师:(1)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3)参与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 (二)助级岗位 水利工程助理工程师:(1)对经水利部门认定需要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2)负责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并组织城区防洪排涝抢险工作;(3)负责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助理工程师:(1)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2)参与绿化苗木的管理;(3)参与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群众文化助理馆员:(1)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中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2)开展与执法业务相关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动执法工作;(4)对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进行监管。 助理农艺师:(1)负责园林景观的设计、施工等工作;(2)负责园林植物的管理和日常养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养护管理日志;(3)负责古树名木的调查、鉴定、登记、编号,并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五、竞聘资格条件 严格按照临人社发(2020)7号文的规定执行。 六、竞聘方法 严格按照《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暂行)》要求执行。 七、聘期 三年。 八、竞聘程序 1、9月18日前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征求职工意见,经局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2、9月23日前收集竞聘人员资料,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考评。 3、9月24日至29日前局党组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4、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竞聘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不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方案。 2.打分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 3.竞聘人员要端正态度,不得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聘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并情节的轻重确定本次竞聘的结果是否有效。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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