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责 | ||||||||||||||||||||||||
| 2025-02-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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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 (十五)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县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3、严守安全底线。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提高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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