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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临沭县财政局高级经济师王莹同志解读《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24-12-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5-000001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专家解读:临沭县财政局高级经济师王莹同志解读《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5-0000010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文字、专家、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2-25

2024年12月23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临沭县高级经济师、综合科负责人王莹进行了如下解读:

王莹表示,2023年,省财政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边界、征收范围、征收管理和减免管理等内容,之前我县施行的《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沭政办发〔2021〕6号)已到期,需要按照省市新规定重新修订。

王莹介绍,财政部门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的职能部门,牵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政策制定和预算管理工作。《办法》的起草,严格根据省市政策规定,并结合临沭实际,在组织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座谈的基础上,拟定了草稿,并充分做好前评估工作和合法性内部审查,由公职律师、县司法局分别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本《办法》无论是在合法性、合理性方面还是在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方面均有据可依、程序规范。

王莹指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是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管好、用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提升城市面貌和品质有重要意义。本《办法》是规范和加强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规范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县财政局要与各执收单位、自然资源、住建、审计等部门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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