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项举措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 ||||||||||||||||||||||||
2020-05-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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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机制。出台《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对进入我县交易中心开展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累计扣分制,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数值的进入业务提升期,期间不得进场开展业务,共有6家代理机构因扣分太多被强制进入业务提升期。 二是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或者被有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代理活动。目前已有3家代理机构被禁止开展业务。 三是实行代理机构业务技能考核。通过考试的形式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通过考试的形式,对代理机构进行技能考核。共组织31家建设工程代理机构和3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了技能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为招标(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业务水平参考依据,以考促学,极大了促进了代理机构业务水平的提升。 四是实行招标(采购)人评价机制。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招标(采购)人通过填写《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意见反馈表》,对代理机构的服务态度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将招标(采购)人满意程度作为考核依据之一,极大地促进了代理机构服务意识的增强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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