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临沭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 ||||||||||||||||||||||||
| 2026-08-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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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沭县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临沭县人才公寓定于8月28日上午选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临沭县苍山北路与育新街交汇处东北角原县府招待所院内。 二、选房人员 临沭县申请本批次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共55户,其中硕士研究生人才23户、全日制本科人才32户。 三、时间安排 8月28日(周五)上午9:00,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人才集中开展选房。 四、选房规则 1.按照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严格执行实名制,参加选房对象严禁相互调换选房顺序。选房一经确认,选房人身份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锁定绑定,严禁申请人自行更改人员信息、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或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缴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可申请其他批次人才公寓。已办理入住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8月28日(上午8:00-9:00),临沭县苍山北路原县府招待所人才公寓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539-6212962(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临沭县2026年租赁型人才公寓摇号结果》 2.人才公寓选房授权委托书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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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沭县2026年租赁型人才公寓摇号结果.xlsx】 附件【人才公寓选房授权委托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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