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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qxj/2024-000003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qxj/2024-0000034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气象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县政府有关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沭县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539-62021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沭县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云mas、协同办公、微信群、临沭首发等多种渠道发布气象服务信息,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拓展公开途径,通过开展“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政府公开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信息刊物、宣传单等,扩展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政府开放日、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工作动态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71条。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临沭县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适时调整临沭县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及专职人员。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严把政府公开信息“出口关”,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再由县局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及时记录,重大气象信息发布则须经县局领导审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临沭县气象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2.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细化任务措施,推动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申请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沭县气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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