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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2-0000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gaj/2022-0000003
发布机构: 临沭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1

一、总体情况

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临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临沭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主动公开方面,临沭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管涛高度重视、亲自督导。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并编制了临沭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度,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569项;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2项;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2项;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动态信息3项;及时回复县长信箱咨询信息3项。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临沭县公安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时答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0起。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积极围绕公安工作及社会关切,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政工监督室、纪委、法制大队、审计科、宣传科等科室积极参与配合,确定指挥中心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等工作。

在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推进政府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临沭公安”微信、微博,及时更新信息,强化互动交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灵活运用新媒体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人民群众获得的政府信息更直观。对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在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管涛同志担任临沭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指挥中心机要秘书科2名民警具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表只填报数字,没有的数据项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3

行政强制

3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表只填报数字,没有的数据项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表只填报数字,没有的数据项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之处。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满足于日常信息报送、公开,没有深入挖掘群众关注高的政务信息;二是政务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形势比较单一,在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等方面还需要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措施,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沭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政务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时间。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群众参与度,使功能更符合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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