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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医保局:全面开展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2025-04-2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3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医保局:全面开展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39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医保监管
发布日期: 2025-04-21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药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根据相关规定,临沭县医保局全面开展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在医保协议管理的框架下,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

该制度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在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协议处理的基础上,由作出处理的部门认定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行为性质和负有责任程度等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记分。相关责任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一定分值,将暂停或终止其医保支付资格。如记分达到9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2个月;记分达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被暂停、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的相关责任人员,暂停或终止期内提供医药服务的费用,医保不予结算,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相关人员主动改正违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主动参与本机构医保管理工作的,符合修复申请条件的可向作出记分结果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修复。可通过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并考试达标,或参与当年国家、省统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进行修复。

这一制度的全面开展,将医保监管对象由机构延伸至个人,进一步完善了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有助于从源头预防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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