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医疗救助申请指南 | ||||||||||||||||||||||||
2025-02-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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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包括六类困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 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 致贫重病患者)。具有上述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救助。 二、申请条件及认定标准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指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 (二)在本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所在县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在扣除政策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提出申请时当地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是指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包括参照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管理单独支付的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下同)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医疗费用中完全自费和首先自付部分不纳入认定统计范围。 (四)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 (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核算认定参照《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但在家庭收入核算时,对于因患重病增加的刚性支出项目,不得重复扣减。家庭财产认定参照《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但允许拥有评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家庭收入认定和家庭财产状况中,原则上不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情形,适用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 三、认定流程 (一)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向患者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居民身份 证、户口簿、家庭收入情况、医保报销结算单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提供材料 的真实性,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二)患者提出申请之月前12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证明材料,由各镇街医保工作人员对其医疗费用支付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填写《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保结算费用查询统计表》。 (三)各镇街民政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填写《因病致贫重病 患者审核确认表》,签署《临沂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诚信 承诺及核对授权书》,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四)各镇街民政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罹患重特大疾病情况、医疗费用支出、医 疗保险支付情况商业保险赔付及使用情况、社会募捐资金及使 用情况和实际生活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审核意见。其中,入户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调查结果须由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五)各镇街民政应当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 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镇街民政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发放确认通知书。对公示有异议 的,各镇街民政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视情开展民主评议,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重新进行公示。 (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各镇街民政应 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下达《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不予批准 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以做出审核确认决 定之日为准,各镇街民政每月将新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确认名单推送到镇街医保部门。 四、办理方式 (1)临沭街道医保工作站:临沭县沭新街16号,0539-2131782。 (2)临沭县郑山街道医保工作站:临沭县郑山街道文明路西侧郑山便民服务大厅,0539-2130109。 (3)临沭县蛟龙镇医保工作站:临沂市临沭县蛟龙镇驻地便民服务中心,0539-2130230。 (4)临沭县青云镇医保工作站:青云镇便民服务中心,0539-2130838。 (5)临沭县店头镇医保工作站:临沭县店头镇昌盛街168号店头镇人民政府,0539-2131588。 (6)临沭县石门镇医保工作站: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安泰路7号石门镇人民政府院内,0539-5978937. (7)临沭县玉山镇医保工作站:玉山镇加油站南100米路西,0539-2132575。 (8)临沭县大兴镇医保工作站::大兴镇便民服务中心0539-2130058。 (9)临沭县曹庄镇医保工作站:曹庄镇便民服务中心,0539-21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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