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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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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2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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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linshuxian49537388-7/2026-00027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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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2026年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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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linshuxian49537388-7/2026-00027 |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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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自然人 | 张成 | 沭农(动监)罚〔2026〕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张成涉嫌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第二款“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二条“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 1.责令张成开办动物饲养场停业整顿 ;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3 |
| 2026-04-21 | 2027-04-20 |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沭县祯亿源农资经营中心 | 沭农(种子)罚〔2026〕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临沭县祯亿源农资经营中心涉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优抗40花生种32包;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2125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21650.00)。 | 2.2125 | 0.68 | 2026-04-20 | 2027-04-20 |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沭县旭东生态养殖场 | 沭农(动监)罚〔2026〕7号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临沭县旭东生态养殖场涉嫌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变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罚款 |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 0.1 |
| 2026-04-20 | 2027-04-20 |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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