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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
2025-07-1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5-000016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5年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5-000016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15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自然人

邢连平

沭农〔动监〕罚〔202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邢连平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00)。

0.44

2025-07-11

2028-07-11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自然人

李海

沭农〔动监〕罚〔2025 〕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李海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00)。

0.44

2025-07-11

2028-07-11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个体工商户

临沭县红玉农资经营部

沭农〔种子〕罚〔202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

临沭县红玉农资经营部经营假种子,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元整(¥90.00);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205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零伍佰玖拾元整(¥20590.00)。

2.05

0.009

2025-07-14

2028-07-14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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