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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2024-01-2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4-000027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4年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4-0000276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1-26

行政处罚列表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自然人

王云

沭农〔动监〕罚〔 2023 〕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王云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0.3



2024-01-26

2027-01-26

2027-01-26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自然人

付广华

沭农〔动监〕罚〔 2023 〕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付广华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0.3



2024-01-23

2027-01-23

2027-01-23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自然人

王须生

沭农〔屠宰〕罚〔 2023 〕3 号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王须生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关闭

1.责令关闭生猪屠宰场所;2.没收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元伍角整(¥1210.50);4.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万叁仟贰佰壹拾元伍角整(¥53210.50)。

5.2

0.121


2024-01-19

2027-01-19

2027-01-19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自然人

王贤峰

沭农〔屠宰〕罚〔 2023 〕2 号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王贤峰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关闭

1.责令关闭生猪屠宰场所;2.没收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玖元整(¥1179.00);4.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元整(¥53179.00)。

5.2

0.1179


2024-01-22

2027-01-22

2027-01-22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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