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执法结果>>正文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
2023-08-3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wsj/2024-000019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
索引号: linshuxianwsj/2024-0000195
发布机构: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3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顺渲春鹏(临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91371329MA3UE6UT0Q

沭卫公罚[2023]第001号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1000元

2023-08-31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王开福


沭卫医罚[2023]第019号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沭卫医罚证保处2023第005号)保存的药品和器械7箱;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23-08-25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王文东


沭卫医罚[2023]第020号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182元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沭卫医罚证保处2023第006号)保存的药品和器械14箱;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23-08-25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胡阳华


沭卫医罚[2023]第021号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为他人注射玻尿酸,收取费用1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2023-08-24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