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 | ||||||||||||||||||||||||
2025-02-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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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强制行政执法事项。 二、执法依据 《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 三、实施部门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条件 符合《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办理流程 实施申请(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通知到场(符合行政强制措施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到场)→强制告知(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六、办理期限 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行政执法决定送达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八、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九、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沭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沭县正大街11号创业大厦3楼 联系电话:0539—6239464 (二)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沭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联系电话:0539-6200002 十、监督方式 电话:0539-6090050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点: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临沭县农友路93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三)办公电话:0539-6218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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