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执法清单>>正文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
2026-01-1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jjmyhxxhj/2024-000013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6-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
索引号: linshuxianjjmyhxxhj/2024-0000130
发布机构: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执法清单
发布日期: 2026-01-15

序号

实施机构

部门职责

事项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注

1

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3700000107014

行政许可

1.【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第十九条:“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部委规章】《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2015年4修订)第四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负责制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政策、规章、审查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颁发及日常监督管理。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协助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由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规定。”

3.【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2015年11月省政府令第293号)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三)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机构负责军工单位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船舶工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13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1.取消申请许可时“从事配送业务的必须具备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特定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要求。2.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协助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条件、规划、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3.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应当具备条件,换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新证。

4.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销售品种、储存能力变更。

5.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类型等内容的变更。

6.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被许可人擅自从事行政许可以外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1.【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第五十三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部委规章】《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2015年4修订)第三十五条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工作人员在销售许可的受理、审查、颁证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受贿、渎职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