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2022-04-15 点击数: | ||||||||||||||||||||||||
|
||||||||||||||||||||||||
|
||||||||||||||||||||||||
为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在监督检查中随机抽取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住建系统发展活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胡顺仓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鹏 党组成员、住保中心主任 刘彦彪 副局长 张卫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卫平 党组成员、人防中心主任 成员:英昌征 二级主任科员 时 强 住保中心副主任 解自伟 住保中心副主任 段东泽 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袁清宇 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科,副局长刘彦彪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承担行政监管检查事项的职能股室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逐步建立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逐步将我县辖区内住建领域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每次选定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采取录像、笔录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机抽取的工作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格抽查纪律 检查过程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或消极不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2年4月15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