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 2025-11-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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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沭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1月2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临沭县审计局局长 王顶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临沭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站位谋全局,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反映的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按照审计建议,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建立“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工作机制,以“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松手”的坚定态度,全力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做到审计一点、促进一片、规范一域。 (二)强监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县审计局制定《审计整改管理办法》,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动态管理。凝聚整改合力,加强贯通协同,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联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进行验收,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将审计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重要内容,持续予以关注。 (三)抓重点强措施,整改成效更加明显。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坚持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整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坚持靠前指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从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环节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分类施策、靶向发力,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强化治理,系统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1个问题,已整改问题196个,正在整改问题25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共196个,已整改193个,整改率98.46%。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归还原渠道资金、促进资金拨付、调整账目、规范管理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2.45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76项,6人被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 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14个,已整改11个,正在整改3个(其中分阶段整改类2个、持续整改类1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 1.“两重”建设、“两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一是技改奖补资金101万元未拨付到位问题,资金已拨付到位。二是2个“两新”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县住建局、县再生资源公司加快项目进度,明确时间节点,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2.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情况。一是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16.2万元问题,已全部征收。二是预算编制安排未与事前绩效评估相匹配问题,县财政局出台《临沭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 3.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情况。一是违规发放住房补贴4.31万元于审计期间已收回。二是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县财政局在2026年预算编制中要求部门单位科学设置经济分类科目,合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减少预算执行中的科目调剂次数,加大预算约束力。 4.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一是债券在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化工园区建设项目涉及拆迁已经达成协议,对项目进行重新设计,重新预算;大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大兴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已建设完成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项目。二是滨海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问题,该项目不动产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已于8月初办理完毕,目前正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证。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4个县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共查出问题2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1.省市县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方面。针对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涉及单位已足额缴纳。归档资料签字手续不完备问题,已完成补签手续。未及时将部分工程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问题,已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全部纳入。 2.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针对无预算列支会议费的问题,涉及单位严把预算支出关,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合规问题,已及时调整会计科目。 3.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涉及单位审批程序已按流程补全,并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租赁车辆使用率低问题,涉及单位进一步完善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全面提高租赁车辆使用效率。财务管理不完善、费用报销凭证不完整问题,涉及单位认真按照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核费用报销凭据。 三、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公立医疗机构政策落实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公立医疗机构政策落实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共查出问题35个,已整改28个,正在整改7个,均为持续整改类问题。移送主管部门线索5个,追缴违规费用97.51万元;移送纪委监委线索9个,已办理6个,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2人;修改完善制度128个。 1.政策落实方面。医共体建设推进不力问题,已出台《临沭县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由县医院履行牵头医院职能,补齐短板弱项,提升服务效能,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8家镇街卫生院未按照标准配备乡村医生问题,南古卫生院已完成整改,其余7家镇街卫生院正通过招聘大学生乡医岗位逐步充实乡医队伍。14家公立医疗机构48人未取得相应药学资格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问题,县医院已调整尚未取得药学资格的2人工作岗位,其余涉及单位也正通过调整工作岗位、重新招聘、督促人员加强药学知识学习考取药学资格证书等方式逐步推进。 2.运行管理方面。13家公立医疗机构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均修订完善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13家公立医疗机构118名无处方权限的医生违规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问题,制定完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范围。2家镇街卫生院信息系统设置混乱、串换收费项目问题,已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系统人员和科室权限,根据制度优化系统设置。 3.财务收支管理方面。8家镇街卫生院未及时拨付村卫生室乡医县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9.2万元问题,已全部拨付。2家镇街卫生院收款员收取医疗收入未及时上交问题,已完善医疗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收入行为。5家镇街卫生院公款私存问题,已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办理公户收款码规范收费行为。 4.药品医用耗材设备采购使用方面。9家公立医疗机构高价采购同一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多支付资金124.83万元问题,均成立集采药品领导小组,严格控制集采非中选药品的使用。14家公立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医用耗材7765.64万元问题,涉及医疗机构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线上采购优先,线下采购审批,及时进行备案等方式采购所需医用耗材。10家公立医疗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并向其分配收益189.88万元问题,8家公立医疗机构已终止与企业的合作,其余2家已召开院委会,逐步停止与企业的合作。 5.收费管理方面。7家镇街卫生院超标准收费12.3万元问题,8家公立医疗机构重复收费46.17万元问题,1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报销医保资金39.04万元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已全额追缴上述违规费用,并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和行政处罚。 (二)殡葬管理服务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殡葬管理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出问题10个、已整改8个,正在整改2个(其中分阶段整改类1个、持续整改类1个),建立完善制度2个。 1.殡葬改革推动及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一是未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问题,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已联合制定《临沭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二是未推动出台遗体运输相关制度或办法问题,市民政局等4部门针对该问题统一制定下发《临沂市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县民政局等部门遵照执行。 2.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落实及财务管理方面。一是财政对殡葬服务机构经费保障不力问题,县财政已将殡葬服务机构运转经费24.06万元拨付到位。二是未按规定预留公墓维护管理费的问题,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正研讨将公墓运行保障资金制度化。 3.殡葬设施建设及殡葬设备用品购销方面。一是未及时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问题,2025年8月县政府召集会议,对小蒙山公墓转城市公益性公墓进行会商研判,拟纳入全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二是殡仪馆加价销售殡葬用品问题,已调整殡葬用品价格,超标准加价部分上交国库。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共查出问题37个,已整改31个,正在整改6个(其中立行立改类3个,分阶段整改类3个),出台制度3项,移送主管部门处理3件。 1.前期工作及合同管理方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不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出台制度加强管理等方式,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及合同管理。PPP合同风险收益不对等问题,县住建局正在与社会资本方谈判完善合同条款。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施工方未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问题,青云镇、蛟龙镇已修复完毕并通过验收;大兴镇兴大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质量问题,大兴镇政府已提起诉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问题,涉及的青云镇、临沭街道已交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设计变更不及时、造成资产闲置浪费问题,已协商从总投资中剔除,由投资方自行承担费用。 3.工程价款结算方面。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问题,蛟龙镇已完成项目竣工结算。4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问题,涉及临沭街道、玉山镇的乡村振兴项目及住建局污水处理项目已调整结算总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县水利局正协调县财政局调整结算报告。 4.资金财务管理方面。工程进度款拨款比例过高、项目出租未收取租金问题,大兴镇已通过诉讼方式追缴多付工程款和租金。项目公司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问题,涉及的项目公司已编报。 5.运营管护情况方面。产业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涉及的产业项目已出租。设备台账记录不规范,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问题,已通过安装进水流量计,加强运维管理等方式整改到位。运营期绩效评价不实,导致多付污水处理费问题,县住建局与县财政局沟通,通过从拖欠项目公司污水处理费中抵扣的方式进行整改。 五、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以来,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共查出问题91个,已整改87个,正在整改4个(其中分阶段整改类3个、持续整改类1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0个。 1.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涉及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就业社保补贴范围问题,审计期间已收回向不符合条件3人发放的补贴,并取消未发放2人的补贴资格。 2.财政财务管理及预算执行方面。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涉及单位已建立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并严格执行。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涉及单位通过提高财务人员预算编制能力,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对外投资未纳入账务核算问题,已及时调整账务。 3.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方面。内控制度不到位、报销手续不全问题,已及时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补全报销手续审批程序。未对合同履约情况有效监管问题,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加强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各环节管理监督。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问题,已全部收回,按照国家规定开支范围及标准执行。公务接待列支不规范问题,涉及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强化支出管理。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共查出问题11个,已整改8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均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0个,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个。 3家公司10处房屋资产闲置问题,县城投集团等3家公司成立工作小组,通过线上线下挂牌招租等多种方式,开展闲置房屋出租工作。3家公司部分办公设备、不动产未及时登记入账问题,县城投集团等3家公司已登记入账。2家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未计提摊销问题,县城投公司已完成计提;县财金公司聘请中介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结束按照评估情况进行计提。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资产管理平台年报数据填报审核不严格问题,县财政局督促各单位在资产业务中重视资产信息问题,严格审核把关。2个单位购置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已按规定补齐采购手续。10个单位资产登记管理不及时问题,已将资产登记入账。县滨海投资公司土地被民营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已对资产重新评估,将根据评估价格与民营企业签订不动产出售协议。公物仓资产集中处置工作未开展问题,对闲置的报废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款2.91万元已交国库。 七、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体情况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单位切实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效果。对尚未整改到位事项,有关部门单位已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县审计局将继续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计划抓好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聚焦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实现“审计-整改-提升”良性循环。继续加强与县政府督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整改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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