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治理陋习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6-05-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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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治理陋习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提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一、对您提出的“婚礼”的建议,积极举办青年集体婚礼,旨在增强婚姻仪式感与幸福感,引导适婚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和恶俗婚闹,让喜事新办、婚事简办成为新风尚。同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报备制度,要求其带头示范,对违规者进行通报,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逐步转变群众观念。 二、对您提出的“葬礼”的建议,依托村级宣传栏、乡村“大喇叭”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线上线下阵地,进行全方位、多声部宣传。广泛报道“厚养薄葬”孝善故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关键节点,发布移风易俗倡议书,并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基层宣讲、“送戏下乡”、项目展示等方式,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推动新风理念深入人心。 三、对您提出的“彩礼”的建议,将移风易俗深度融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使其可感可及。围绕“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赶大集”等时间点,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300余次,推动嫁娶风气持续向善向好,使文明新风真正落地生根。 四、对您提出的“将条款纳入村规民约,由村民监督举报执行。对家庭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规者进行教育警示”的建议,积极探索推动各村(社区)在现有村规民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禁止低俗婚闹”等具体条款,引导村规民约发挥刚性约束作用。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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