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在苍源河百亩水域种植荷花及打造网红桥下遮阳休闲场所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6-06-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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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宝艳、王相连、王海燕、王春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苍源河百亩水域种植荷花及打造网红桥下遮阳休闲场所”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您提出的“打造荷花观赏景点,延伸特色建筑景观效应”的建议,该提案关于提升河道景观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苍源河作为核心泄洪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严禁设置阻碍行洪的植物和构筑物,提案种植百亩荷花不符合现行河道管理和防洪安全要求。并且荷花属于静水性植物,泄洪时流速较大,河道内不适宜种植荷花。因此,该区域种植荷花暂不具备落地实施条件。 二、对您提出的“种植荷花实现生态与观赏双重效益”的建议。红石湖公园、苍源河公园、体育公园及人民公园在公园建设时都种植了荷花、睡莲、香蒲、水生美人蕉等水生景观植物。根据提案建议,为提高公园景观,丰富水面效果,提高景观层次感和观赏性,2026年5月上旬,我们又采购500余株荷花,对红石湖公园、苍源河公园、体育公园进行了补植。 三、对您提出的“盘活网红桥下空间,打造天然遮阳休闲场所”的建议,苍源河作为核心泄洪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严禁设置阻碍行洪的植物和构筑物。提案打造网红桥下遮阳休闲场所不符合现行河道管理和防洪安全要求,且在桥下硬化,进行休闲娱乐,在泄洪期间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因此,该区域暂不具备落地实施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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