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加大商业预付卡消费管理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5-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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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中环、康利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业预付卡消费管理力度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关注,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职责范围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法人备案工作。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规定,商务部门对达到标准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备案管理。我县对达到标准的规模以上4家企业法人企业已进行备案管理。 (二)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法人的监管。今年4月份,我局召开会议,传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法人规范发卡,守法经营。5月份,我局将《临沂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和预付卡管理宣传海报下发到商超,要求将宣传海报张贴在超市醒目位置,开展预付卡管理使用规定宣传。 (三)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向社会大众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临沂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等,到万达、华诚、苏果等人员密集的商业综合体及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政策宣导5次,让群众增强警惕意识,谨慎办卡,防范于未然,尽量远离预付卡消费,防止落入陷阱。同时,依托“临沭商务”、临沭首发等官方媒体,及时转发上级关于预付卡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发布消费提醒,公布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等,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推动预付消费健康规范开展。 (四)协调消费者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已的利益。对经消费者投诉,无法协调解决问题,帮助消费者收集证据,支持消费费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最大程度地维护群众的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起,进一步加大商业预付卡管理力度。 (一)加强资金监管,全力化解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双备案”制度,积极协调银行开发预付式消费配套普惠金融贷款产品,解决有融资需求的经营户的资金需求问题,最大限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小流动资金压力。对存在风险点的商超,落实购卡实名制监督检查,督促商超控制并化解风险。 (二)加强监督检查,合力解决热点问题。建立监督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备案,做到应纳尽纳。建立联合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商务、市场监管、公安、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进场督办,高效化解,彻底压减工单数量。 临沭县商务局 2025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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