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解决餐饮具集中消毒安全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 ||||||||||||||||||||||||
2025-06-26 点击数: | ||||||||||||||||||||||||
|
||||||||||||||||||||||||
|
||||||||||||||||||||||||
尊敬的袁春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餐饮具集中消毒安全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餐饮具消毒生产企业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临沭县丽洁消毒餐具经营部、临沭县康顺餐具消毒服务部、临沭县长新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三家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企业的基础设施等条件均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 二、餐饮具消毒生产企业监管情况 (一)全面摸底排查。在与行政审批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全面摸排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情况,对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已有被监管单位数据底档进行维护、更新,确保了被监管单位数据准确。 (二)开展帮扶指导。按照“服务走在监督前”的理念,开展送法助企工作,督导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提高企业集中清洗消毒能力。 (三)实行全要素监管。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作业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消毒后的餐饮具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对企业厂区环境、车间布局、顶棚墙壁门窗地面卫生、供水排水设施、清洁消毒设施、通风设施、垃圾存放处理、待出厂餐饮具分区存放、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工人着装和健康管理、检验室配置使用、批检制度落实、独立包装餐饮具干燥程度等进行了全要素检查。在检查中共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 (四)推进在线监管。按照山东省“智慧卫监”平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在线监管。将远程监控设备覆盖全部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控数据全部接入“智慧卫监”平台,并完成对全部企业的量化分级评价。 (五)做好出厂餐具饮具卫生质量抽检。及时开展出厂餐饮具卫生抽检,抽样产品覆盖企业生产的碗、筷、杯、碟等全部产品。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抽取到最小包装的餐饮具6套进行检测,卫生质量全部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相关卫生法律和知识科普宣传,促进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部门联动。县卫生健康局与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联合监管机制,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二)督促行业自律。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包装等工艺流程标准,积极引进更加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提升集中消毒水平。 (三)加大综合监督力度。依据《消毒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对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四)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开展对餐饮具消毒生产企业的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根据等级评定结果调整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通过日常监管、量化分级、定期抽检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引导企业良性发展,提高餐饮具消毒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五)加强科普宣传。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