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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的答复
2025-07-03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5-000012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市监复字〔2025〕15号
 标题  对《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5-000012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07-03

周武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线上+线下”齐抓共管,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共管共治、开展整治提升等措施,全力保障外卖食品安全,逐步提升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质效。通过加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上线下同步检查,集中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线上公示信息是否真实,线下环境卫生,加工制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个人卫生是否合格。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上线下同步处理。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同步开展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压实平台责任。督促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外卖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主体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自觉整改到位。

二是规范“无堂食外卖”。全面摸底排查“无堂食外卖”聚集区,建立管理台账,实行“一区一策”,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明确“无堂食外卖”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基本要求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外卖经营者配备必要设备设施、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开展“无堂食外卖”规范化提升试点。

三是强化网络外卖经营者行为监管。督促外卖经营者及时在平台公示更新食品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场景等信息,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加工制作。落实《山东省外卖封签使用管理指南》,加强宣贯培训,结合网络订餐销量和差评量“前十”检查,对外卖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托省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深挖违法违规线索。依据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逐一开展核查处置,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严厉查处无合法资质入驻平台从事外卖服务,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符,实际经营场景和平台展示图片不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

五是推进社会共治。推动平台和外卖经营者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入网连锁餐饮企业实行门店“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食安哨兵”制度,聘请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定“食安哨兵”队伍建设指南,建立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鼓励各县区联合平台开展“食安哨兵”创新试点,向社会各界和内部举报人征集违法行为线索,开展“网络订餐随手拍”“随机查餐厅”活动,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群团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作用,联合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

最后,感谢您对本县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建议。谢谢!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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