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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将非免规疫苗纳入医疗保险的提案》的答复
2025-06-1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6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复字〔2025〕02号
 标题  对《关于将非免规疫苗纳入医疗保险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68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06-11

李广燕、刘玉巧、吴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非免规疫苗纳入医疗保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根据国家现行政策,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疫苗)暂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原因如下:

一、法律与政策限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二、医保基金的定位与能力

当前基本医保制度主要保障群众基本疾病治疗需求,基金支撑能力有限,暂不具备将非免疫规划疫苗等非治疗性项目纳入支付的条件。非免疫规划疫苗属于自愿接种的预防性措施,其费用主要由个人或公共卫生渠道承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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