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规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提案》的答复 | ||||||||||||||||||||||||
2024-06-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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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邢连强、李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企关系方面 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动、数据实时更新、动态化监管等措施,全面掌握本县劳动关系现状,并结合实际,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方面 一是县人社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做好规范企业用工的各项工作,确保用工行为合法合规。二是针对企业欠缴社保费问题,县人社局将加强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及时组织做好欠费单位的催缴工作,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三是关于滞纳金不超过本金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向上级部门请示,并获悉目前无相关法律依据对滞纳金封顶限制。为缓解企业困难,我局已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以期出台相关政策。四是对于社保缓缴问题,县人社局将依据上级政策规定,指导企业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申请与人社局签订滞纳金延期缴纳协议,以缓解企业压力。 三、关于畅通便民利企的社保补缴渠道方面 县人社局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于符合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书。确保补缴欠缴社保费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遵循政策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从理念出发,强化认识,充分考虑我县基本情况和经济发展阶段,完善劳动关系机制法规,明确各方职责,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二是完善、构建协调保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的监督机制,完善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及利益冲突化解机制,确保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运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发挥工会的作用。三是我县将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缴纳社保、签订合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措施,严肃查处危害职工权益保障的违法行为。重点监管多发、易发问题行业和单位,对投诉举报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监察,依法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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