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 ||||||||||||||||||||||||
| 2026-08-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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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办理人大建议7项,其中主办1项(第11号建议),分办4项(第13、21、28、97号建议),协办2项(第64、104号建议)。共办理政协提案17项,其中主办4项(第33、40、41、44号提案),分办3项(第37、47、114号提案),协办10项(第17、22、27、30、42、48、55、83、86、100号提案)。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已答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我单位答复均表示“满意”。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一)第11号《关于拓宽改造兴大街东延(益民居—污水处理厂段)的建议》 1.道路现状。兴大街(冠山路——玉山路)路段,目前为临沭街道益民居花园街,长1100米,现状为村村通混凝土道路,县住建局与临沭街道协调对接后,临沭街道已于今年3月份对原有路面进行坑洼修补,实施沥青路面铺筑,保障通行安全便捷。 2.规划道路情况。县住建局收到该建议后,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临沭街道等单位,明确兴大街东段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路,道路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双向六车道,主路宽21米,两侧绿化分车带宽3米,辅道宽5米,外侧分别布置3米宽人行道和10米宽绿化带,道路控制红线63米,总占地面积6.93万平方米。道路建设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雨污)、绿化亮化等工程,按照“三同时”原则,将同步实施交通安全工程。县住建局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该路段目前存在多个困难,主要是没有施工需要的土地指标,在污水处理厂南侧还有部分非建设用地需要调整为建设用地;现有道路两侧益民居委会尚未完成占迁清障,临沭街道2026年没有对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拆迁的计划;工程建设未纳入2026年县财政预算等。 目前,兴大街东延项目已纳入“临沭县“十五五””规划,后期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待临沭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好地上清障以及用地和建设手续后,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后,将纳入城市道路统一管理,对路面进行保洁和养护。 (二)第13号《关于加快将郑山街道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城区管理的建议》 建议加快将郑山街道327国道以南、225省道以西、兴福街以北区域(包含县医院、郑山社区)纳入城区管理范围,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路网、路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实施统一管理,同步统筹负责该区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统一配套标准、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区域整体环境和功能品质。 住建局在2023年启动实施了县医院门前的沭河大街西段道路建设工程,同步安装路灯。所述郑山街道327国道以南、225省道以西、兴福街以北区域(包含县医院、郑山社区)的路灯维护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运行和维护,需要由郑山街道拨付运维费用。县住建局已对郑山街道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管网等进行合流制清零,下一步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财力情况开展工作。 涉及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管理等工作,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三)第21号《关于解决南沟头村、金堂村居民供暖问题的建议》 1.社区供暖现状。南沟头社区已建设内部二级管网,目前存在供热配套管网费用未缴纳,内部热力站未建设的问题。金堂村社区于2011年建成,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由于该小区未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小区内热力站未建设且内部供热管网年久失修,锈蚀严重,不符合集中供热的验收标准。 2.解决措施。一是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按照《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沭政办发〔2024〕4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二项旧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属于减免范围具体事项,可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咨询。 二是完成建设热力站并通过验收。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和《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南沟头村社区需出资建设该社区建筑红线内的供热设施、热力站,并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 金堂社区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供热工程竣工后,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规的供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由于我县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仅收取大配套费,专项用于小区建筑红线以外的供热管网建设,小区以内的热力站、供热设施需要由金堂村社区出资、建设并通过供热公司验收,方可使用。 三是对接供热主管网。金堂村社区大门东侧青云山路的供热主管网在2018年已敷设完成,将根据小区内部供热管网建设情况及时进行主管网对接工作。 下一步将通过县政府积极协调郑山街道和供热公司,落实郑山街道对南沟头社区、金堂社区内部管网及泵房的建设工作。(四)第28号《关于调整县城供暖周期保障群众冬季采暖需求的建议》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各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供热期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目前,我县供暖期限依据沭价格发〔2015〕4号文件执行:居民供热价格按房产证套内建筑面积计算,19元/平方米,供暖时间自11月20日起至翌年3月10日止,供暖天数为110天,价格在全市县区内处于较低水平。 供热时间延长将会提升供热企业成本,引起供热收费价格上涨,供热收费标准及周期的调整按照《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沂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由县发改局(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监审情况制定方案,组织召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通过后,报经县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新的供热价格文件,由供热公司执行。 住建局已对接供热公司并向发改部门申请调整供热价格及时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发改等主管部门推进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让供热服务暖入人心。 (五)第64号《关于建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全周期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是常态化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农村自建房安全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实行重点监管,建立隐患台账并销号管理。上半年组织各镇街共排查农村自建房4.2万栋,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房屋181栋,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实现动态清零。县级开展动态抽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累计发现在建工地安全隐患4处,自建房安全隐患7处。提高农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组织培训农村建筑工匠79人次。 二是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程序,精准识别改造对象,重点保障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户等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安全,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开展危房改造。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确保改造质量达标。今年以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3万元,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户, 预计全年完成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40户以上。同时开展低收入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困难群众住房安全状况,及时将出现房屋安全隐患的群众纳入政策帮扶体系中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住房权益。 通过长期性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我县农村群众住房安全状况得到总体保障。我们将继续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保障机制。 (六)第97号《关于完善县域基础设施,提升精致美丽卫星城品质的建议》 一是建议建立快速摸排机制,精准锁定整改点位。中心城区路灯由县住建局负责,多年来已形成完善的维修管护体制,分2个工作班组,采取日常巡查结合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专项摸排,敏感时段、重点区域加大排查密度的方式,每天昼夜检查维修路灯。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维修人员及时跟进。 二是优化快速修复流程,提升整改处置效率。维修班组根据问题性质、整改难度分级分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推行立行立改;对复杂问题推行分阶段整改;对系统性问题推行持续整改,避免“一刀切”拖慢整体效率。同时鼓励群众参与、共管共治,发现路灯不亮问题,及时修复,保障亮灯率,持续守护精致美丽卫星城建设成果。 (七)第104号《关于建立项目手续容缺审批机制+加快签约项目开工投产速度的建议》 一是县住建局安质中心具体研究,并与主办单位对接,建议由主办单位牵头成立纪委、发改、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容缺审批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容缺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签约项目容缺审批全流程工作,形成“统一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办理、容缺补缺”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审批环节无缝衔接、高效推进。 二是全面对标赣榆经开区的先进经验,工作专班要依法依规明确容缺标准,规范审批办理流程,施工许可是建筑施工的法定要件,签约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阶段性施工许可,住建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搞好配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针对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积极跟进和搞好服务。 三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住建部门及时查看项目的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安排人员跟进,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第17号《关于提升化工园区高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提案》 1.基本情况。根据第17号《关于提升化工园区高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提案》,我局积极对接经济开发区落实相关服务,目前经济开发区的管廊已有建设约1km但目前未能使用,其他线路上未建设管廊。如有新建管廊需要供水等管道纳入我局将积极对接配合落实。 2.办理情况。4月份和政协委员袁洋见面并对其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首月反馈,7月3日给予来电人再次见面,同时对办理情况一并进行总结反馈,袁洋代表表示满意。 经实际对接,袁洋代表目前使用的原固邦化工厂区内使用金沂蒙生产的蒸汽进行生产,厂区内使用的燃气为食堂做饭用气,生产厂区不使用燃气作为能源,同时该厂区附近也无相关管廊,该厂区供水已正常供应。 3.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将积极对接经开区和袁洋代表,若经开区有新建管廊或者改造管廊的需求可以配合将供水管道纳入到管廊内,同时对袁洋代表企业生产用水用气的需求将第一时间进行对接反馈,提升企业用气用水服务时效和质量。 (二)第22号《关于建立项目手续容缺审批机制,加快签约项目开工投产速度的提案》 一是县住建局安质中心具体研究,并与主办单位对接,建议由主办单位牵头成立纪委、发改、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容缺审批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容缺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签约项目容缺审批全流程工作,形成“统一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办理、容缺补缺”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审批环节无缝衔接、高效推进。 二是全面对标赣榆经开区的先进经验,工作专班要依法依规明确容缺标准,规范审批办理流程,施工许可是建筑施工的法定要件,签约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阶段性施工许可,住建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搞好配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针对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积极跟进和搞好服务。 三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住建部门及时查看项目的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安排人员跟进,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三)第27号《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 1.设施现状。全县7个镇驻地均建有污水处理站1处,采用生物AO工艺,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4.1公里。除蛟龙镇2023年新建处理规模3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外,其他6个镇均于2011年建设,规模为200立方米/日。 2.改造计划。一是污水处理站方面,对青云镇、大兴镇、石门镇每个站点处理能力提升至400立方米/日,曹庄镇、玉山镇每个站点处理能力提升至600立方米/日。二是污水管网方面,七个乡镇共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01公里,具体管网长度根据设计及施工情况最终确定。 3.资金保障。2024年10月底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 4.项目进展。项目计划分两期开展,一期工程:石门镇、大兴镇、玉山镇、店头镇已完成建设。2026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排污需要,店头镇2026年新增污水管网建设任务1.2公里左右,蛟龙镇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8公里左右,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 (四)第30号《关于在苍源河百亩水域种植荷花及打造网红桥下遮阳休闲场所的提案》 经实地调研发现,“三馆一中心”东侧苍源河湿地的水深条件及河底泥沙土质,均适宜荷花种植。若在此区域打造百亩荷花景观,可进一步丰富沿河景致;同时,若条件允许,建议对该区域网红桥下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桥下通风凉爽,是市民休闲娱乐的优质场地,具备良好的开发价值。 住建局积极配合县综合执法局,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推动项目落实。 (五)第33号《关于推进沭河大街改造提升的提案》 沭河大街(蒙山路—冠山路)长5300米,为双向四车道,机非共板城市主干道,《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中沭河大街已被纳入中心城区“七横八纵”道路主骨架体系中的“七横”之一,在道路红线控制与断面规划中,已明确将其规划为双向六车道,并统筹预留了中央隔离带及独立非机动车道的空间布局。 住建局征求各协办单位意见,沭河大街两侧拓宽无用地指标,用地性质为耕地、绿地之类。受当前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资金紧缺,所需资金需要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办理用地指标后落实拓宽改造。 在未来的改造中,将充分吸取王桂江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目前双向四车道改造为双向六车道,按照三块板形式设计,增设独立的非机动车道,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区东西向交通压力、保障非机动车与行人安全。 另外,在改造中将融入城市文化与景观设计,嵌入临沭历史文化元素,通过特色铺装、绿化景观、公共艺术、宣传设施等,将沭河大街建设成为融合历史文化与时代气息、城市形象与精神文明宣传为一体的景观大道,展现临沭独特风貌。并结合道路改造,对路口实施渠化展宽,优化信号灯配时,针对学校、商超等人员密集区域,设计部分公共停车位,保障停车设施建设。 下一步,住建局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推进用地手续的办理,力争早日完成沭河大街的全面提档升级,切实改善周边群众的出行条件,实现路路平安、家家幸福、长治久安的美好愿景。 (六)第37号《关于规范公共空间噪音管理的提案》 对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共空间噪音管理”的建议,县住建局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已建立夜间噪音监管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筑工地因生产工艺需要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向县住建局提交申请表、施工许可及连续施工说明等材料,我局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并于当日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函告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及施工时段,以便执法部门与县住建局一同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施工单位取得确认的申请表后,应在施工现场公示并落实降低噪音措施。三是加强各方协同发力,加强对噪声扰民问题的动态检查,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引导广大群众共防共治,对未经确认或超时段施工的施工单位,由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 (七)第40号《关于实施兴大街东延工程,打通城区交通瓶颈的提案》 兴大街作为我县城区南部贯穿东西的城市主干道路,西起沭河东岸滨海大道,东到玉山路,长约11千米,承担着连接经济开发区、核心商业区与东部生态城片区的重要功能,是我县城市“六纵六横”关键道路。 兴大街东段规划为城市道路,道路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双向六车道,主路宽21米,两侧绿化分车带宽3米,辅道宽5米,外侧分别布置3米人行道和10米绿化带,道路控制红线63米,总占地面积6.93万平方米。道路建设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雨污)、绿化亮化等工程,按照“三同时”原则,将同步实施交通安全工程。 县住建局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临沭街道等单位,了解情况,该路段目前没有施工需要的土地指标,且污水处理厂南有部分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现有道路两侧居民委员会尚未完成拆迁,未纳入2026年县财政预算,暂时无法实施。 冠山路——玉山路段,长1100米,目前为临沭街道益民居花园街,属于村村通道路,已经对接临沭街道于3月份对原有路面进行修道中进行坑洼修补、对路面进行铺油,保障通行便捷。 目前,兴大街东延道路建设项目已纳入“临沭县“十五五””规划。下一步,住建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排,适时启动项目建设,对接临沭街道落实占迁清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实施后,发挥城市主干道路的综合效益,促进城乡融合与片区价值提升。 (八)第41号《关于加快推进临沭县北城区327国道南微循环路建设的提案》 327国道南侧微循环路,为城市街坊路,已由县民政局命名为玉兰街,东起中山路,西接利城大街,长约1200米,主路宽13米,道路红线25米。 规划该处道路,主要是解决中山路作为城市次干路不能对接327国道,振兴路在正大街没有向北打通,造成北城区实验学校周边中山路和利城大道学校路段道路拥堵问题。 根据县城道路规划,建议东西方向调整为双向四车道,主路14米,两侧2.5米非机动车道和3米人行道,在人行道处栽植行道树。 住建局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处规划为道路紧邻327国道,部分用地性质为林地,办理用地指标受林地指标影响,多年来一直没有办理成功,2026年未纳入县财政预算,暂不能实施。 下一步,住建局将积极协调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待自规局将用地手续批复后,尽快纳入年度计划后启动实施,建设完成后移交综合执法局等责任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九)第42号《关于加强城区路口改造,防治汛期积水问题的提案》 积极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对城区积水点进行排查,协助摸清管网走向,利用潜望镜对管道淤堵问题进行现场勘测,分析积水原因,落实整改方案,2025年雨季,青云山路与沭新街积水问题主要为入河雨水口管底高程设置较高,已于雨季进行整改。 (十)第44号《关于拓宽顺河路,擦亮临沭名片—苍源河公园的提案》 1.关于“加强苍源河公园中区和北区的管理”的建议。根据该建议,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对苍源河公园中区和北区所有基础设施进行了自查,建立了巡查台账,第一时间安排维修人员对公园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截至目前已维修基础设施67处,保障了游人观赏和休闲的需求。二是与安保人员及管理人员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管理责任和要求,要求加强巡检,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制止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2.关于“加强南区运动健身器材的维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综合执法局积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对损坏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更换,2026年上半年维修更换健身器材32处。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对破损器材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市民人身安全。 3.关于“增加停车位,加强停车管理”的建议。截至目前已联合城投集团对苍源河公园南区停车场进行了改造,共计改造智慧停车场3处,停车位160余个。为规范停车,县综合执法局在停车场周边安装了停车指示标志16个,并安排保安加强值守,指导市民规范停车。为解决停车场乱停车现象。2026年4月,集中力量对苍源河公园停车场内的15辆僵尸车、报废车辆进行了集中清理。 4.关于“擦亮临沭名片的关键是拓宽顺河路”的建议。住建局已对接自规局、财政局、审批局等职能部门,该路段由民政局地名办命名为苍源河东路,目前无拓宽所需要的土地指标,未纳入2026年财政预算,暂时无法实施。 下一步,将与城投集团联合做好苍源河公园中区和北区智慧停车场建设工作,安排安保以及管理人员加强对苍源河公园中区和北区停车场巡查,及时规范停车。积极筹措资金,待苍源河公园改造时,根据公园规划适当增加停车位,减少市民停车困难问题。住建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待苍源河东路土地、资金等问题落实后,启动项目实施拓宽道路。 (十一)第47号《关于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提质升级,打造包容友好型公共环境的提案》 1.构建标准化全流程管控体系。县住建局根据工作职责,在近年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无障碍设施(包括盲道、无障碍坡道等)的建设,从前期设计,到后期施工,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确保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特别是利民街等道路工程的盲道建设上,全面推广热熔盲道新工艺,替代传统盲道砖,具备防滑耐磨、色彩醒目、触感清晰、耐久抗腐、不易破损塌陷等优势。 2.开展专项整治,盘活存量资源。针对部分公共服务机构设施衔接脱节,存在“最后一米”梗阻的问题,2026年年初,县住建局联合县金融监管部门,对全县银行网点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联合行动。要求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临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齐鲁银行等8家银行15个营业网点务必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无障碍设施轮椅坡道符合国家标准、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切实维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持续做好无障碍设施提质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正常通行,推动特殊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享受社会公共资源,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构建更加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 (十二)第48号《关于加强城区公园绿地管理,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提案》 住建局在近年来实施的城市口袋公园和道路建设中配套建设附属绿地,新建蝶恋花等口袋公园,对英才街、岌山路和正大街东段道路实施绿化,在植物选择上首选本地适生乡土树种,不选种外来物种,本着一路一特色,融入临沭历史人文景观特色,因地制宜选择苗木种类,栽植法桐、榉树、丁香、流苏、红玉兰等乔木树种,花灌木选择紫薇、石榴、木槿、蜡梅、锦带等,地被植物选择萱草、石竹、芝樱、麦冬等品种,形成花成片、树成林的效果。 (十三)第55号《关于推进乡村发展与城市社区建设的提案》 1.深化历史建筑普查,压实保护责任链条。针对前期普查认定的玉山镇河湾村知青点旧居、玉山镇营子村知青馆、曹庄镇岭南头村样山古城墙遗址等11处历史建筑,做好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建立 “一房一档、一房一责” 管理机制,为每处历史建筑编制详细保护档案,明确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修缮标准。同时,逐一签订保护责任书,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乡镇(街道)及主管部门的保护责任,形成 “产权人主体负责、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的三级责任体系。通过签订责任书,向相关方精准传达保护义务,有效提升了各方保护意识,筑牢了历史建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2.聚焦传统村落保护,打造朱村示范样板。以省级传统村落朱村为核心,持续加大保护力度,推动传统村落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传统民居修缮。2025年申请上级资金30万元,对朱村王济柏、王外昌、王宝亮、王经贺、王经起5处传统民居进行修缮,严格遵循 “修旧如旧、最小干预” 原则,修复破损墙体、青瓦屋顶、木质门窗等构件,保留原有建筑形制和工艺特色,恢复村落传统风貌。二是建立保护档案。我县按照“一村一档”要求,为传统村落曹庄镇朱村建立健全系统化、规范化保护档案。对朱村的申报材料、公布称号文件、规划及批复、出台的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传统村落保护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三是进行挂牌保护。我县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要求,为曹庄镇朱村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传统村落标志牌,并对村内保存完好的清代民居、王氏宗祠、临沭县人民政府旧址等主要文物遗存和传统建筑实施挂牌保护,明确保护责任人和保护要求。四是加强保护监管。印发《临沭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档案管理、挂牌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保护重点、细化部门分工,形成了县住建局牵头,文旅局、财政局、自规局、农业农村局参与,曹庄镇属地管理的“县级统筹、部门联动、镇村落实”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根脉为核心,以提升城乡品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加大保护力度、提升利用水平。 (十四)第83号《关于加快临沭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项目落地实施的提案》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对项目的审批信息,住建部门及时查看项目的施工许可办理情况,及时安排人员对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及时跟进,搞好服务。 (十五)第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一体化建设,减轻群众育儿压力的提案》 对托幼一体化建设项目涉及住建部门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服务问题,住建部门及时安排人员跟进,全力配合工作。 (十六)第100号《关于优化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校园周边交通的提案》 住建局对提案所涉及的北城实验中学北侧便民辅道,规划为微循环路,为城市街坊路,已由县民政局命名为玉兰街,东起中山路,西接利城大街,长约1200米,主路宽13米,道路红线25米。紧邻327国道,部分用地性质为林地,办理用地指标受林地性质影响,多年来未能推进手续办理落地,下步将持续对接办理用地手续后,纳入年度计划后启动实施。 (十七)第114号《关于高效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提案》 1.压实源头防控责任,筑牢制度“防火墙”。一是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与审批监管,特别是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类项目,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落实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银行直付,实现工资款与工程款物理隔离,闭环发放。二是规范建筑市政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明确“总包负总责、分包具体管”。 2.强化协同高效处置,提升快处快结能力。 ⑴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与专项行动。4月中旬,由人社牵头,住建局配合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从项目基础信息、项目台账资料、现场查看情况、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应用情况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检查,在审查合法性的同时根据资料逻辑审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的合理性。共检查政府投资项目5个、国企投资项目8个、社会投资项目3个,共梳理问题台账16份,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排查发现欠薪问题项目4个,涉及171人、38.95万元。 ⑵加大日常调解力度,高效落实欠薪追偿。县住建局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首要民生工程,构建“前期预防、过程监管、后期查处”全链条工作体系。2026年以来已组织欠薪约谈会15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高效处置12345热线投诉373件、来访43起、各级信访案件19起,办结全国欠薪平台线索33件,相关指标位列临沂市住建领域第2名。累计帮助40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39.9万元。 同时,积极对接县财政局落实政府、国企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和政府投资资金拨付情况,推行农民工工资预付款制度,从源头防止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欠薪情况发生。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牢守为民初心,持续下大力气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健全长效保障体系,夯实治理基础,加大行政执法与联合惩戒,将欠薪失信主体纳入县域联合惩戒名单,实施招投标限制、资质降级等措施,提高失信成本,多措并举抓好欠薪处置,维护好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工资权益。 三、主要做法 (一)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通过新建和改造污水处理厂,铺设新的污水管道,提升乡镇的污水处理能力。一期工程石门镇、大兴镇、玉山镇、店头镇已完成建设。2026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排污需要,店头镇建设污水管网1.2公里,蛟龙镇建设污水管网1.8公里。该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建制镇污水治理能力,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流域生态质量。 (二)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县住建局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首要民生工程,构建“前期预防、过程监管、后期查处”全链条工作体系。2026年以来已组织欠薪约谈会12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高效处置12345热线投诉281件、来访39起、各级信访案件19起,办结全国欠薪平台线索30件,相关指标位列临沂市住建领域第2名。累计帮助36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09.8342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存在问题 今年,县住建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中,共有1项人大建议和5项政协提案涉及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尽管县住建局已建设完成夹谷山路北段道路等一批城建重点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但与建议和提案中的建设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县住建局根据建议和提案内容,勘察道路现场情况,分析地类数据,办理工程用地相关手续,并将部分道路建设工程列入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中。然而,建议和提案中的道路建设受限于用地性质调整、用地指标不足,以及道路红线范围内占迁清偿等问题,需自然资源部门、属地街道落实解决后,县住建局方可实施,因此难以在短时间内修建完成。 五、改进措施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推动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调整用地规划、落实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手续批复;协调属地街道落实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占迁清障工作;并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市政道路建设计划。待县政府批复实施后,县住建局将有序开展工程测绘、勘察与设计,组织工程招标投标,强化过程监管、规范现场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与时序,争取尽快完成建议和提案中的道路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和交通拥堵问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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