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统计局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 ||||||||||||||||||||||||
| 2026-01-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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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提案办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统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升办理质效,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承办的各类建议提案的接收、分办、承办、沟通、答复、督查等全流程工作,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建议提案的接收登记、分办流转、进度跟踪、督促检查、汇总归档等日常协调工作。各承办科室指定专人承办建议提案,负责本科室承办事项的办理落实。 (三)办理流程 1.接收登记。办公室对收到的建议提案进行统一登记,明确编号、提出人、主要内容、办理时限、主办/协办等关键信息,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 2.分办流转。根据建议提案内容,结合各科室职能职责,提出分办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流转至相关承办科室。涉及多科室协同办理的,明确牵头承办科室和协办科室,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协办科室积极配合并按时反馈意见。 3.承办落实。承办科室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重点难点问题,需深入一线调研核实,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及群众意见,确保办理意见科学可行。 4.沟通协商。承办过程中,承办科室须通过电话、面谈、座谈等方式与建议提案提出人充分沟通,至少沟通1次以上,全面了解其核心诉求,共同探讨解决思路。对主办的建议提案,牵头科室需主动与协办单位对接协调,汇总形成统一办理意见。 5.答复审核。承办科室完成办理意见后,撰写答复函,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局长审定后,正式印发答复函并送达提出人。答复函需格式规范、内容详实、语言诚恳,明确办理结果(解决采纳、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留作参考)及具体措施。 6.督查归档。办公室对办理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对临近时限未完成的事项及时预警提醒。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将办理过程中的调研材料、沟通记录、答复函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年度办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1.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办理工作,一般建议提案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月,复杂事项经批准延期后,总时限不超过6个月,确保按时办结率100%。 2.质量要求。答复意见需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坚决杜绝空话、套话。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推动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推进计划;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问责要求。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对办理及时、成效显著、提出人满意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超时未办结或办理质量差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整体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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