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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6-01-0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6-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6-0000004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6-01-08

2025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认真办理、落实建议提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8件,其中主办1件,分办2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4件。均实现了办结率、满意率100%。人大建议主要涉及就业、社保、人才、三支一扶、基层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政协提案主要涉及人才、就业、培训、创业贷款、欠薪治理等五个方面。

一、健全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

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学习传达、落实每一件建议提案,并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建议提案的办理环节、答复环节、后续落实环节,切实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明确分工。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对每一份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深入地分析研究,厘清建议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按照机关各科室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2、认真调研。对协办件反映的情况进行多方面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形成了书面协办意见,并及时送交主办单位。对于主办、分办件,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科室进行了认真调研,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措施。

3、及时调度。我局及时召开分管领导、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调度会议,及时分析调度办理进度、存在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注重督促检查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办理效果。我局承办的提案和建议由分管领导牵头,对相关建议提案进行调研,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联系沟通。涉及其他协办单位的,积极联络协调,形成最终意见,确保及时办理率、领导参与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对协办件,各科室与主办单位积极配合,及时拟写相关意见,由分管领导审阅后办复。

四、有关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一)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是《关于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建议》。根据工作职能,围绕我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措施,答复如下:

1、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专项工作机制,健全县人社局—镇街人社所—村居(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专员三级劳务输出组织服务体系,由人社局牵头抓总,负责本地区促就业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构建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全县3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真正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供需匹配机制,大力拓展县内县外就业渠道,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成功率。

2、构建信息对接平台。依托临沂“帮您找活”小程序、临沭“码上就业”微信小程序,实现招聘信息的动态发布,不断完善县、镇街、村(社区)三级信息网络,搭建城乡统一、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网络。每月16日,定期召开线下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的对接平台。

3、开展定向培训。依托临沂市工业学校,按照市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要,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点培训和特定专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把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放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4、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政府推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社会拉动”等综合措施,依托杭州、上海、济南、青岛等四处“归雁人才”返乡创业服务站,积极对接当地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县人才发展集团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大力拓展县外就业渠道,将富余劳动力输送出去。

(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是《关于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的建议》。根据工作职能,对建议中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待遇,答复如下:

1、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事业人员工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我县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标准,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执行标准与市直一致。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不同地方、同级机关不同职务(职级)层次间的收入差距,确保各级合规收入保持稳定,国家建立了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同时针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以及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发挥职员等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员等级与待遇挂钩。

2、国家、省、市暂未出台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请假销假制度、值班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请假制度实施意见。

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鲁卫人口家庭字〔2025〕3号)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平衡职工工作和家庭关系的实施措施,针对婚假、育儿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依法协商确定更具人性化的弹性休假方式。

(三)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是《关于在企业下行期间为企业减负的建议》。根据工作职能,对所提建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包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具体答复如下:

我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已实现全省统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从18%下调至16%,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自2017年5月1日起,我县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实行八类行业浮动费率管理,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职工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由原单位0.2%~1.9%降低为0.16%~1.52%。2025年截至6月底,三项保险分别为企业节省费用3336万元、834万元和24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及省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切实为参保企业减轻缴费负担。一是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管理降低社保费率与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够平稳有序地推进。二是做好政策衔接工作。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基金征缴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正确解读政策,确保缴费人员对各项降费政策应知尽知。确保广大参保企业能真切体会到缴费负担的减轻,同时让参保群众深刻感受到社会保险降费政策带来的实惠与获得感。

(四)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是《关于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大力支持创新创业的提案》。根据工作职能,对所提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积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业务。一是结合新一期政银合作协议的签署,形成更加便捷的创业贷款资格审核服务,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地图,在银行营业网点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专窗”,银行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理创业贷款资格审验相关业务,把网点客户经理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去发展客户,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二是结合我市人社系统开展的“助企护航”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组建金融辅导队,建立健全跟踪走访帮扶机制,为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贷款支持等综合服务。三是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强日常工作联络,按期召开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季度座谈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下一步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确定权赋予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坚持市场化原则,择优选择融资担保机构与之合作,促使融资担保机构合理收费,切实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

3、强措施、加力度,认真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通过县融媒体中心、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结合人社部门开展的就业招聘活动、1941创业街区建设活动等,向求职者、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创业服务。

今后,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工作,感谢对我县人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总之,2025年县人社局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达到100%,今后也将继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力求突破。感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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