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正文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6-01-0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6-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linmuylbzj/2026-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6-01-06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临沭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建议在促进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凝聚共识,上下协同联动,狠抓举措到位,切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作为,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了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县医保局共承担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理1件、协办4件)。人大代表建议不仅反映了社情民意,而且对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县医保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组织分析,制定合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承办的建议已全部按时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办理工作的落实对推动和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县医保局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始终本着对人大代表负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真正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狠抓办理工作实效,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医疗保障工作的相互促进、同步提高。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人大代表建议充分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群众的难点、痛点问题,要充分认识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践行执政为民宗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实际行动,以对代表和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实际,扎实做好办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建议办理相关工作要求,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相关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

(三)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办理,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办理程序,认真遵循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排出时间节点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回复。完成办理,形成答复报告,严格按照办理答复规定格式行文,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做到内容紧扣主题、格式规范准确,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四)强化沟通协作,确保办理质量

注重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在收到提案后,各承办科室第一时间与相关委员联系,汇报承办情况和办理计划,在办理过程中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并定期与代表取得联系,汇报当前办理进展和下一步打算,听取意见建议,根据建议办理的新变化,及时做出合理化、规范化的办理改进措施,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巩固成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议办理情况

第96号关于缓解基层群众医疗保险征缴困难的建议

(一)控制居民医保筹资金额上涨方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目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一是医疗费用在增长,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医药费用年增幅在8%左右,2021年与2011年相比,全国次均住院费用由6632元上涨到11003元,十年间涨幅约66%,全国次均门诊费用由180元上涨到329元,涨幅约83%,全国人均就诊次数由4.7次提高到6.0次,增幅约28%。二是医保待遇水平在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医药新技术广泛应用,目录等医保报销范围不断扩大,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增加幅度首次低于财政补助增加幅度。年度增幅5.3%,与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6.1%相比,增幅明显下降。医保筹资标准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费用增长趋势、人口结构变化、医保政策目标等因素,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最低标准等指导性意见,为各地提供基本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制定的最低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如地方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支能力、医疗资源分布、参保人群特点等,制定具体的医保筹资标准。县级无权限调整筹资标准。

(二)继续保留个人(家庭)帐户方面

2014年底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根据《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4〕34号),第十六条 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2015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与下年度支付限额合并使用。

后期根据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2019年医保局成立后,临沂市根据上级要求已取消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结余滚存政策。

(三)探索更为灵活的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方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于2024年8月制定并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参保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年数重新计算。

当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由上级业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执行。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上级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举措,规范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机制。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建议办理涉及多个科室,部分承办科室之间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导致答复内容较分散;二是医保政策是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等多重因素调整制定,县级层面贯彻落实,部分建议的相关问题无法进行解决落实,与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通过整个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建议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次很好接受人大监督、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提高能力、解决难题、推进医保工作的有效举措。下一步,要在答复过程中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思考”,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听民生、纳民意、惠民生的重要途径,作为提升医保经办能力的有力抓手,深入开展调研,改进工作方法,注重沟通交流,创新互动方式,加强组织调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能力,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