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正文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6-01-0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6-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6-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 linshuxiangtzyj/2026-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6-01-05

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后,我局收到县人大交办议案14件,其中1件主办、13件协助办理。截至目前,已全部按时答复完毕,人大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表示将积极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专门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具体靠上负责,统筹推进抓好落实,确保议案办理工作质效。要求各承办人要站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以务实高效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件议案,做到调查研究到位、请示汇报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材料答复到位。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接到县人大交办建议办理任务后,先安排局政策法规科初步研判建议涉及业务归口主管科室,之后组织召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部署会议,就所有建议意见内容逐一进行研判,将任务分解到具体承办科室,确定具体承办责任人,明确办理思路;我局把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事项清单》,对办理方法和办结时限都明确提出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承办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三)多措并举,落实到位。针对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区别不同情况,能及时解决的,已责令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做好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拟定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并向上级部门和县政府请示,同时与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协调沟通,以便尽快落实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总结,创新工作。今年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关系到政策层面的比较多,我局在认真做好对特定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答复的同时,结合实际,梳理工作,守正创新。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积极向代表释明途径和办法,并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答复完整,将办理工作从单纯答复转变为具体落实。

二、办理情况

(一)对于李玉泉、伏海东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花漾山里乡村旅游度假区扶持力度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并于2023年10月启用,花漾山里乡村旅游项目位于戴河村周边,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2、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如确需在景区内新建旅游设施占用土地的,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用地选址工作,将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中,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对于毛胜贵、刘景国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破解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题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临沭中心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经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停车位的配比在专项规划中有明确要求,我局在审查新建或改建的建筑时严格按照该专项规划执行。

我局将持续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破解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题。

(三))对于高希块、张卫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兴隆社区南片区改造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科学规划引领,统筹片区发展目前,我局正在加快推进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针对兴隆社区南片区改造,街道已完成片区1640余户房屋的性质界定和摸底调查工作,为规划改造奠定坚实基础。后续规划中,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片区现状特点,统筹南北片区空间布局,优化功能分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千亩方"片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品质。

2、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造完善南部片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医疗设施方面,中医院扩建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拟建门诊综合楼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51651.46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区域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商业配套方面,已在兴隆商场原址规划预留一处商业用地,在有效承接原商场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商业服务面积,更好地满足周边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此外,在西部规划建设街头公园等公共休闲空间,全方位提升片区生活品质。

3、聚焦品质提升,打造示范居住区。金沭壹品项目已开工建设,该项目作为我县高品质住宅建设的重要尝试,其建设经验将为兴隆社区南片区改造提供重要参考。

(四)对于徐勤宝、刘景国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兴大街东延、正大街东延至高速连接线、振兴南路改造提升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在提案中建议道路建设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设计。建议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当地地形地貌、发挥作用等因素,确保道路建设质量和安全。道路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可以通过政府拨款、社会筹资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建议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完善我市道路规划体系、提升交通运行效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随着城市规模扩张与区域协同发展,交通需求激增,现有道路网在连通性、容量及服务品质上均暴露出不足,亟需科学合理规划,构建现代化道路体系,满足发展需求。

现有城区道路结构相对完善和成熟,但老城区道路狭窄、断头路多,导致路网连通性差,交通流分散不畅。中心城区与主要产业园区、居住区间潮汐交通明显,高峰时段饱和度高,拥堵相对严重,且公共交通分担率低,道路资源利用不均衡。

下一步将构建高效网络,优化道路网络布局,提升连通性;加强与周边城市及交通枢纽对接,形成快速通道,提升区域交通竞争力;绿色出行主导,提高公共交通、打造低碳出行环境。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争取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本,保障道路建设资金需求,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根据交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确保规划落地生效。

(五)对于徐敏迎、高希块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我局将根据意见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支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责任制,加强工作协调,深入配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支持工作。

2、凝聚合力,协同联动让用地项目尽快落地。及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针对项目用地所涉及的用地指标等问题,实行指标分类保障制度,提高配置精准度。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需求,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3、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相关举措落实情况,流程上继续优化,定期开展相关举措落地研讨,做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六)对于刘西波、刘崇刚、王庆红、陈久国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涉及到农村道路、水利、通讯和文化体育建设等方面,对于改善民生、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有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用地。一是科学规划。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法合理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二是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后,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休闲旅游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鼓励盘活农村闲散土地建设村庄文化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突出地域文化传承特色。

(七)对于王大成、田超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城南新增公立医院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并于2023年10月启用,规划编制期间已与县直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衔接,城南尚未规划公立医院用地。

2、根据代表建议,如确需新增公立医院,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用地规划选址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八)对于李俊江、袁晓峰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渣土车辆泼洒滴漏整治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渣土的运输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只有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才能治本。

我局将持续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渣土车辆、渣土运输企业和装载源头的监管,压实企业规范装载主体责任。

(九)对于张正云、吴沛西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乡村振兴用地问题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 用地审批程序由省厅统一制定实施,我局严格按照省厅用地审批流程规范执行。用地审批权限已部分下放到市局,方便各县区及时有效上报用地项目材料进行审批,从而使用地项目更快更好的落地。

  2. 做好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实行指标分类保障制度,提高配置精准度。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需求。运用土地增减挂和土地整理等措施,有效盘活、高效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合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合资入股等集约节约土地资源等工作。去年,我局共报批3个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面积11.1384公顷,保障了大兴农产品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临沭街道农村电商新媒体、于庄子党群服务中心等6个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的顺利落地。

    3、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将闲散宅基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增减挂钩工作,将分散居住的农村院落通过整理拆除,集中居住,同时,指导各镇街通过讲解、宣传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2024年以来,共计指导镇街盘活闲置农房130宗。通过将自家闲置的小院改造成小菜园、小花园,养殖少量的家禽、家畜,改造成小超市、小手工加工作坊等,既利用了闲置资源,又增加了收入,彻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乡村振兴用地问题,使土地利用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农村建设用地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

    4、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同时,与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结合,以点带面,打造“和美乡村”,重点指导曹庄镇政府“好日子”片区党委牵头成立马庄村投公司,创新“数字幸福小院”产业发展模式,盘活利用村庄29处闲置宅基地,打造完成全县首批16家99号、61号、427号等“幸福数字”小院,其中,民宿、“文创小院”、“非遗小院”等8家院子与欧拉公司、由礼文创公司等10余家创业主体合作运营,带动群众发展民宿、农家乐等新兴产业10余个,累计接待游客20余万人,村集体增收约15万元。推动“好日子鄉福里”幸福产业蓬勃发展,改善村容村貌,点亮村居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后续发展二三产业还可以拉动地方经济,促进当地村民、村集体组织双增收。

    (十)对于王洪波、王兴壮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我局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责任制,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主动对接,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土地流转后,要强化监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十一)对于王乐飞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建设迎宾大道至叠翠路道路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对该道路原有4.8米路面拓宽至6米或8米,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二是对新建道路加铺沥青路面,提高行车舒适度。三是同时实施交安设施建设,高标准搞好绿化彩化,打造一条优美的道路风景线。建议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完善我县道路规划体系、提升交通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前,我县已构建完成相对成熟的骨干路网结构,加强区域之间的交通联系,分流交通流量。对于327国道以北道路建设尚未纳入城区道路规划体系。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全县道路规划建设,严格执行交通影响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优化项目周边道路规划和交通组织方案。

    (十二)对于朱卫、吴兴芳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园路由成才街交汇处向南延伸贯通至朝阳街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公园路,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薛疃路(兴大街-成才街段)。目前薛疃路(常林大街-成才街段)已修建完成,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主路面宽度为12米。为有效缓解临沭一中南门交通压力,提案中建议将公园路由成才街向南延伸到朝阳街。

    薛疃路(成才街-朝阳街段)已在《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予以预留。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住建局、财政局、临沭街道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对道路建设涉及的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十三)对于张松、刘建文、马彩霞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演武山路由沭河大街交汇处向北延伸至327国道路段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演武山路全线南至苍源河北街,北至327国道。目前327国道至利城大街段和沭河大街至苍源河北街段已建成,沭河大街至利城大街段尚未打通。

    该段道路已在《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正在编制的《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层层落实,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已经具备道路建设的规划支撑条件。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住建局、财政局、临沭街道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对道路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十四)对于王绍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经济开发区执法力量,提高园区综合服务能力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1、关于派驻专人服务经济开发区。我局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工作,已于2019年9月安排1名工作人员直接服务经济开发区。

    2、关于完善配合协调机制。经济开发区在郑山街道辖区范围内,郑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经济开发区工作需要,配合做好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地手续办理、卫片执法监管等工作。

    3、关于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队、郑山所与开发区管委会密切协作。全面梳理开发区范围内违法占地、非法盗采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对划定的重点巡查区域,强化动态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明确中队划分责任片区,确保任务清晰、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实现巡查全方位覆盖,不留监管盲区,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航、卫星遥感监测、高塔瞭望等,以“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为有力抓手,构建“线上监管”与“线下巡查”深度融合的高效监管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开发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4、关于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于开发区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队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强与开发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助推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5、关于协调进行机构设置。积极请示县委编办,从机构设置方面拟申请在郑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挂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牌子,负责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业务。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各位代表的关心和监督下,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对人大议案提出的问题因前期调研力度不足,掌握的实际情况及现实需求材料不精确不充分,以至于后期落实不能完全到位,甚至无法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细致做好议案答复的后续工作。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尽力解决人大代表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2025年12月2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