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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11-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linmuylbzj/2025-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4-11-25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临沭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坚持“实际解决问题,让政协委员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把办理工作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领导亲自抓,上下联动、注重协调,在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解决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作为,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了全县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临沭县医保局共承担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7件(办理件1件、社情民意协办件1件、其它协办件5件)。针对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县医保局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注重实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尽早安排,切实把办理工作作为单位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质效。

二、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医保局对所有提案均已按期回复,并进行了统一答复,目前从答复情况看,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一)办理件:关于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

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23年选择临沭县按程序申报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总结试点成效的基础上,2025年所有县区全面实施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临沭县2020年下半年开始职工长护险工作,2023年7月开展居民长护险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共有长护定点医护机构19家,已为1568名失能人员减轻家庭事务性负担672.4万元。长护险筹资标准由市级政府予以公布实施,县级仅为执行。

(二)社情民意协办件:关于解决退养民办教师医疗保险待遇的提案

1.就退养民办教师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的事项咨询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科,回复如下:退养民师不是国家政策批准的正式退休职工,不符合医疗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2.建议退养民师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基础上,其享受的医疗待遇与同类退休公办教师标准之间的待遇差,单独核算,县医保局及时将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发送至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于每年统一收集相应人员名单与办理材料,测算补助金额并申请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负责将医疗保险待遇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依申请拨付资金。

(三)协办件:关于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扶体系的提案

目前我县职工医保属于省级统筹、居民医保是市级统筹,暂未接到上级针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医保政策。根据目前政策,7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代缴;如失能达到重度1级、重度2级、重度3级,符合长护险失能评估标准的,可享受长护险政策。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我市三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部分辅助生殖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四)协办件:关于织密急慢“两张网”保障县域人民健康的提案

1.职工门诊慢性病属于职工医保待遇的一个类别,有开通职工门诊慢性病需求的镇街卫生院可以提交申请书到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稽核与协议管理股申请开通,并签订服务协议。

2.根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2〕42号文件做好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规范统一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 〔2023〕7号)的文件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全市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执行统一的《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各市现有病种、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基金中长期支撑能力等因素,由专家遴选而成。文件对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列出了详细的认定标准,绝大多数病种明确要求必须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这是省医保局组织专家论证调整的,对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更为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文件已通过协同办公下发到各镇街卫生院,可以进行查阅。

目前,参保人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发生的符合政策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均可以持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受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地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五)协办件: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挖掘中医药秘方的提案

根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卫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2]32号文件〈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医保发[2022]34号)文件规定:“将符合国家或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取得上市备案号(山东省内生产企业)或取得跨省销售备案号(山东省外生产企业)获准在山东省内销售、且与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品种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协办件:关于规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提案

针对近年来,企业职工与单位因补缴医疗保险费纠纷日益增多的现象,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情况,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组织部分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医保政策培训会,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增强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为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是加大征缴力度,加强风险防范。职工医保参保方面,联合人社局开展政策宣传和参保扩面工作。精准分析扩面数据,优化经办网点服务,防止事后出现社会保险纠纷。

三是畅通补缴渠道,对投诉的社保争议案件尽早、尽职调查,对于通过调查能够确认劳动关系和欠缴事实的,当即下发催缴通知书,对于企业主动为职工补缴社保费的,经审查存在明确劳动关系,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供法院、仲裁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

(七)协办件:关于统筹多方力量 构建大救助格局的提案

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全县低收入人口、优抚、残疾等特殊人群数据,及时进行数据共享,进行居民医保参保救助,确保应保尽保;指导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低保、特困等医疗救助对象“一站式”待遇兑付,指导各镇街医保服务站做好因病致贫患者申请办理。今年1-10月份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56346人次,涉及医疗救助金额1630.16万元;因病致贫患者518人,兑付救助金额543.93万元。

三、采取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本着对委员负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民生、纳民意、惠民生的重要途径,作为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办理工作实效,实现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局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质效的一面镜子,切实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在收到提案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研究部署提案办理相关工作,明确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科(股)室具体办,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

(二)合理规范程序,提升办理效率

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提案办理工作程序,排出时间节点,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回复;在行文上,严格按照办理答复规定格式行文,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做到内容紧扣主题、格式规范准确,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效率。

(三)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办理质量。

县医保局始终把提案办理作为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对于委员们凝聚了各界智慧的提案,积极采纳其中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开展调研,深入基层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抓整改,把提案办理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力求通过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积极组织作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解决。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今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解决了一批社会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但对比全县人民对于医疗保障的期盼、对比政协委员们的相关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工作上还存在着短板。提案办理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桥梁,是改进政府部门工作、促进社会发展的纽带,在今后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的相关要求,以政协提案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跟踪落实,在解决落实上下功夫,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推动全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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