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经信发〔2017〕2号
局各科室、相关人员:
《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抓好监督执法检查,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5日
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经信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结合中央、市、县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强化行业监管,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信系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察执法,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和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推动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文明、廉洁执法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和重点突出的原则;
(三)坚持权责统一和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量力而行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深入推进系统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人到岗。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遏制死亡事故,努力降低一般事故。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力整治经信系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各镇街的安全生产执法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经信系统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的工业企业、在建工业项目、电力、石油天然气和民爆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五、检查计划
(一)电力企业
贯彻落实《电力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加强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运行情况。每季度至少开展日常检查一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领导:车加沂
责任科室:电力科
(二)成品油销售企业
督查成品油市场准入资质情况,重点是成品油经营、危化品经营及消防建设等证件完备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消防、应急管理等制度建设情况;安全运营情况,参照《成品油市场督导检查指导手册》检查内容,重点是油库、加油站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安全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加油站、油库作业人员执行卸油相关操作规程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情况,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情况。每季度至少开展日常检查一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领导:刘彦彪
责任科室:市场科
(三)民爆企业
加强对金鹰民爆公司老炸药库检查巡视,及时掌握其拆除工作进度,严防企业无照经营行为,确保民用爆炸品销售行业安全稳定。全年检查不少于8次。
责任领导:刘彦彪
责任科室:安全科
(四)长输油气管道
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隐患;排查整治未经审批私自在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私自穿跨越管道施工作业,私自使用管道专用伴行道路、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管道专用隧道等管道附属设施,全年检查不少于8次。
责任领导:刘彦彪
责任科室:安全科
(五)工业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对重点监管的技术改造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合格,不予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
责任领导:张贵华
责任科室:技改科
(六)其他方面
一是对涉及本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刘彦彪、车加沂、张贵华
责任科室:电力科、市场科、安全科、信访科
二是陪同迎接上级检查率100%
责任领导:李根深
责任科室:涉及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树立执法检查和安全管理一盘棋思想,统一思想,深化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到人到岗。
(二)细化措施,严格执法。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完善检查表格,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审批,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流程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沭经信发〔2016〕127号
各科室:
现将《临沭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19日
临沭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21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全县成品油市场及电力设施、石油天然气施工作业、节能评估审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主体的“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双随机”机制,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安全隐患、建设内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的抽查机制。
第四条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等原则。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执法。
第五条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成品油市场及电力设施、石油天然气、节能评估审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主体随机抽查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负责建立及维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第二章 抽查办法
第六条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网站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监督检查,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七条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的对象为全县成品油市场及电力设施、石油天然气、节能评估审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主体。
第八条检查事项根据各许可属性确定抽查频次和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次,抽查对象为名录库的5%-20%(加油站全部抽查)。年内已抽查的单位,不再记入本年度抽查基数。
第九条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通过摇号、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产生,每次抽取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培训。
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应当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条随机抽查的方式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
随机抽查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事实施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实施单位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呈报局领导阅处。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等。责任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按照抽查对象信用风险,调整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较高的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三章结果处理和公开
第十二条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和公开。
(一)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实施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涉及的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自抽查结束之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网站、服务大厅窗口、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随机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检查人员、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
第十五条对违反抽查纪律、事前透露检查内容、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随机抽查应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但不代替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整治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1月10日起实施
沭交政字〔2017〕1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4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11月召开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优化道路运输环境,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进一步整顿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非法改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工作安排
结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同步推进,重点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28日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整治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卸载和处罚,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二)加强道路查纠。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三)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以超限检测站等执法站点为依托,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治超检测站接受检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责令当事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违法超限超载案件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案件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执法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县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整治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措施上要敢于创新,在形式上要多元化,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按照各自责任共同完成联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沭交政字〔2017〕3号
为有效应对全县公路、桥梁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沭县公路、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发生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应急制度和要求,成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局长徐瑞前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刘汉林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大队、运管所、工程处、路政养护科、规划基建科、养护中心、安全科、后勤办、各乡镇交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指挥小组成员。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令;组织成员单位对县内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通报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组织和指挥各成员单位对公路桥梁采取应急措施;督导现场应急处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2、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编发应急情况简报;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3、工程处、路政养护科、规划基建科、养护中心、各乡镇交管所工作职责
根据指挥小组指示,组织人员赴事发桥梁参与应急工作;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抢修、救援等处置;协助对突发事件的调查;提出桥梁修复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1、隐患处理
对已确认的危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路桥梁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设立通行警告和限载标志,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治超管理
监察大队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所有经检测确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一律先卸载后处罚,坚持严管重罚,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桥行驶,严防车辆压垮公路桥梁事故发生。
3、预警信息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定期对桥梁进行技术检测,对可能引发桥梁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预测,并及时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报告。
(二)预警行动
接到公路桥梁预警信息时,指挥小组应迅速核实情况,组织相应力量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的采取处置措施,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照公路桥梁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
(1)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2)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国家交通部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
(1)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空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二)预案启动
一旦确认公路桥梁发生三级及以上事故,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响应程序
1、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2、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迅速做出响应,立即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事故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挥小组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队伍,负责公路抢修工作。
(二)通信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值班室,落实专人接听电话、收发传真,并有相应记录。
(三)运输保障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紧急调配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抢险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储备足够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应急响应时服从调动。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
对在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或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4日
沭交政字〔2017〕10号
各科室、局属单位,有关运输企业:
《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经局安委会审议,报县安委会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科室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3日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实际,制定2017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计划执法,划定职责边线、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全县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行业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保持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原则。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全覆盖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把许可的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监管全覆盖及“谁许可、谁负责”原则,全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确保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实名制每季度必须全覆盖检查一次的工作要求;主管部门要每季对重点行业管理机构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督导,根据监管企业数量,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要100%进行抽查。
4.计划统筹原则。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职责分工,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三、计划执行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要结合季度和季节特点制定不同内容的执法检查计划,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展开,尤其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及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统筹处理好行政执法检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主动做好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工作,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任务分解到月份并严格执行。
四、安全检查时间和频率
(一)安全检查时间:2017年1月至12月
(二)安全检查频率:
1.综合监督检查:每季度和专项安全检查各1次。
2.领导带队督查:主要负责人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分管负责人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
3.各行业管理机构,日常检查按照各自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执行。
五、具体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1月至3月。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进行,由运管所、交通监察大队、客管办等行业管理单位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重点督查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公交、出租企业、重点场所和经营单位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现场管理、“打非治违”以及相关单位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情况;路政养护科、规划基建科等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组成检查组,重点对参与春运的企业及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督查。
2.第二季度的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春节后3月-6月份进行。由路政养护科、基建科组织重点督查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复工组织保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施工现场封闭、临时用水用电、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和机械设备检修等情况;由地方海事所组织,重点督查渡口、码头、库区、船舶等水上运输复航、汛期暑期水上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情况。
3.第三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份进行,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夏季高温炎热多雨等天气特征认真进行分析,把握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及特点,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夏季高温和台汛期间易引发事故的区域和部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同时由县局统一部署协调,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汛期专项安全督查。
4.第四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10月至12月冬季期间进行,各科室单位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建设等安全形势,分行业组织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冬季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物资、材料、设备等准备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安全工作措施、生命防护工程、应急工作方案制定落实等情况。
5.各类安全专项督查。主要集中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县委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专项检查等,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业务科室参与,重点督查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渡口码头、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运输组织保障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六、方式方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局领导带队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局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独立检查与行业管理机构联合检查、抽调行业管理机构安监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交叉检查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帐相结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落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管理、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自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拟制下发具体的督查通知,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对上级安全督查活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调行动,如实介绍情况、反映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增强督查活动的针对性和具体效果。
2.确保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导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上,要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为督查客体,深入基层一线、操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或有关人员整改落实。对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监管或列入黑名单。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都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要坚持把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调研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基层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基层运输企业的真实情况,准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科学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督查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督查实践中加强研究,逐步固化督查流程,细化督查内容和标准,规范督查文书,完善督查和整改台帐,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同时要与平安交通顶层设计工作指南形成互补,逐步建立安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4.加强信息报送。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局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各自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把每次执法检查台账及时上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6091380;
邮箱:ls_6091380@163.com
沭政办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为切实抓好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的落实,根据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和部门、镇街职责任务,现将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主攻项目建设,加快提质增效,开创开放发展新境界
1.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力争完成招商引资80亿元。完善考核办法,对重大项目引荐人或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各“三引一促”责任单位)
2.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大力加强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工业集中区“三大园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关于扶持园区发展的意见,支持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化实验区、青云镇)
4.落实“飞地经济”政策,调整财政受益分享体制,保证镇街既得利益,调动镇街和部门向园区招商的积极性。(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5.完善银企结对帮扶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力争新增贷款30亿元,社会融资规模达到70亿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提高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6.发挥产业引导基金、转贷应急资金等牵引作用,扶持更多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的项目和企业健康成长。精心包装一批重点项目,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融资力度,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7.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积极对上争取、对内挖潜,用足用好土地点供、增减挂钩等政策,力争处置闲置低效土地450亩,实现挂钩指标1500亩以上。鼓励企业建设高标准多层厂房,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比和财税贡献率。(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8.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5个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名以上。积极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高职学院项目落户临沭。(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学校、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格局,打造现代产业新体系
9.生产总值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10.坚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不动摇,按照“1233”的发展思路,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经信局)
11.突出抓好化肥化工、装备制造两大国家级创新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柳编工艺、健康食品两大特色产业集群,发扬“工匠精神”,加快技术升级,开发高端产品,推动传统制造商向“制造+服务商”转变,建设国家级高端涉农产业示范区。(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经济开发区)
12.实施“百企百项技改计划”,引导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改造提升机械、钢管、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力争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3.实施骨干企业培植计划,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倾斜,加快企业改制、“二次创业”步伐,打造实力雄厚、品牌响亮的“百年企业”,力争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家、过50亿元企业2家。(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统计局、发改局)
14.实施中小微企业精准培育、重点扶持“双百工程”,力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家、大型企业1家、中型企业5家,形成骨干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格局。(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5.通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三个工具”,倒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6.鼓励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并购,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制造业、高附加值服务业。(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7.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的企业家队伍。(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中小企业局)
18.按照“1258”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19.加快金正大中以现代农业示范园、春山茶场综合园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力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面积5万亩。(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0.积极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建好村级农业服务中心,力争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农民合作社150家、家庭农场100家、种粮大户30家,争创全省水肥一体化示范县。(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1.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质量安全监管,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4个、无公害畜产品3个、创建“临沭地瓜”地理标志,争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县,启动省级农高区、高端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2.按照“1234”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服务业占比提高1.3个百分点。(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发改局)
23.今年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7%。加快城区商业项目建设,改造提升镇街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鼓励有实力的连锁经营企业到镇村布点经营,形成布局优化、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24.支持骨干企业做大物流业,加快铁路物流园区、供销现代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培育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提高物流信息化、专业化水平。(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供销联社)
2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高标准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实施电商进村工程,推动城市与农村、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跨界创新,培育一批淘宝村、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基地。(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6.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改造提升苍马山、冠山、沭河古道、夹谷关等景区,加快蛟龙航空小镇、青云柳编小镇、天醁山庄、亿龙水上乐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高点定位,整体包装,打造亮点,形成爆发点。(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27.推动旅游业与农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打造“苍马山-冠山”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沿沭河水域休闲度假观光带和县域东部农渔旅休闲体验带。(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农业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28.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合作对接,依托500公里经济圈,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打造精品路线,策划节事活动,全面提升临沭旅游吸引力,叫响“好客山东·乐而思沭”旅游品牌,汇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带动全县服务业整体提升。(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苍马山景区、沭河古道景区)
三、围绕城乡一体,完善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新环境
29.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按照“城市更强、城镇更精、乡村更美”的理念,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力争城镇化率达56%。(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0.实施“多规合一”,扎实做好临沭县总体规划、城区控制性详规修编和“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中心城区、临沭街道、郑山街道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旅游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1.积极对接临岚高速、临连铁路、城际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沭河东岸滨河大道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发改局、交运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3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兴南街东延、正大街西延、冠山路南延、青云山路北延等道路新建工程,实施常林大街、苍山路等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3.继续实施供暖扩容工程,更新改造老机组,配套建设正源路、北城区供热管网。(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4.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健全给排水、污水处理、雨污分流等设施,建设“海绵城市”。 (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5.加快发展建筑业,支持金明寓公司争创建筑领域国家特级资质。(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36.加快推进北城新区建设,实施创业大厦、体育中心二期、苍源河体育公园、苍源河大桥等功能性项目,初步建成新城核心区。(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北城区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住建局、体育中心、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7.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3950户、改造老旧小区9个。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市场需求,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房产局;责任单位: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8.强化城市管理,认真落实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秩序、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巩固三轮车整治成果,逐步扩大三轮车整治禁行路段和区域。(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运局、交警大队、工商局、质监局、临沭街道、郑山街道)
39.加快停车场、停车泊位、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建设,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局)
40.坚持拆违、控违“两手抓、同发力”,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1.继续实施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完成长深高速临沭北出口连接线建设,加快沭赣路、青石路北段、沭牛路北段等道路建设。(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交运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各镇街)
42.大力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向镇村拓展、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力争完成户户通硬化300万平方米、无害化厕所改造5.7万户,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责任领导:王峰立、王淑军、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3.继续实施“两区同建”,打造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新型农村社区,力争完成社区供暖4个,供暖户数达2000户。(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两区同建办公室;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街)
四、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构筑持续发展新优势
44.加快推进“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在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
45.全面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在青云镇探索编制权责清单,健全镇级权力运行体系。(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青云镇)
46.全面落实降税清费政策,加快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编办;责任单位:地税局、国税局、供销联社)
4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启动农村产权融资工作,搞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国土局、金融办)
48.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突出抓好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项培育计划”,推动创新政策、资源、要素向重点产业和企业集聚,加快培育金正大、史丹利、金正阳、金宝诚、沂蒙老区、山田研磨等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领导:于丽华、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中小企业局)
49.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以上、发明专利100件以上,力争国家科技进步奖实现新突破。(责任领导:于丽华、张卫华;责任单位:科技局)
50.大力实施品牌强县、质量兴县战略,把振兴实体经济的着力点放在质量品牌建设上,以质量打响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和国际标准。力争新增省著名商标2件、市长质量奖1个、市标准创新贡献奖1个。(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
51.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方式循环化、绿色化转型。(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2.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压煤、抑尘、控车、治气、增绿”,持续改善大气质量。(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林业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3.完善水治理体系,严格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监管,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固态废弃物处置能力,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4.加快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55.实施一批城区园林绿化、城市绿道建设等工程,增强城市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住建局)
56.推动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全力推进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第一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7.加强水系、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成造林1.8万亩,争创国家级沭河湿地公园、省级森林城市。(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增强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迈出同步小康新步伐
58.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计划投资61.9亿元,实施10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推动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公共服务向全民覆盖,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责任领导:王景美、于丽华、王峰立、韩新华、王淑军、张卫华、刘家合、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教体局、卫计局、交运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民生工程实施主体)
59.按照“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整合资源力量、精准落实政策,一丝不苟“摘穷帽”,全力以赴“拔穷根”,确保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完善民生配套政策,探索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脱贫再返贫。(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60.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力争新增就业5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1.深化“创业临沭”工程,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创建省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1处,新增创业企业100家,扶持创业1000人。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劳动者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人社局)
62.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力争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水平。(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责任领导:王峰立、刘家合;责任单位:房产局)
64.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加大重大疾病医疗等专项救助力度。(责任领导:王淑军;责任单位:民政局)
6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统筹推进救孤、助残、济困、扶老、优抚等福利事业发展,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责任领导:王淑军;责任单位:民政局)
66.创新社会养老模式,加大县社会福利中心、镇街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建立功能完备、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王淑军;第一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7.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标准化幼儿园、高中校舍改造、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化操场“六大教育提升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稳妥推进工资绩效改革,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快县医院新院、9处镇街卫生院门诊楼、96处卫生室新建和196处卫生室改建工作,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卫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9.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卫计局)
70.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心组织“激情四季·唱响临沭”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责任领导:于丽华;第一责任单位: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1.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城乡体育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责任领导:于丽华;责任单位:体育中心)
72.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司法局)
73.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领导:王景美、于丽华、王峰立、韩新华、王淑军、张卫华、刘家合、刘洪明;第一责任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各镇街)
75.强化应急管理,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责任领导:王景美、刘洪明;责任单位:应急办)
76.扎实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县“三农”变化情况。(责任领导:王淑军、张卫华;第一责任单位:农业局、统计局;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国土局、各镇街)
77.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强化网络监管,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8.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领导:韩新华;责任单位:民宗局)
79.深化平安临沭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和“雪亮工程”深度应用,打造更加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责任领导:韩新华;第一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应急办、信访局)
80.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双拥共建的良好局面。(责任领导:王景美、王淑军;责任单位:人武部、民政局、人防办)
沭交政字〔2017〕8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及我局实际情况,现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车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方案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节约型机关,保障行车安全和适应工作用车的需要,本着车辆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局车辆使用原则是:相对固定,统一管理;先急后缓,统一调配;严格车辆管理规定和派车单制度,安排好工作用车,确保紧急情况用车。
第三条 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直接调度车辆,用车单位及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和单位内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为确保本规定的执行,对全局车辆使用及管理情况实行月考核制度,由局车队汇总考核结果向局领导汇报,作为驾驶员年终评先树优依据。
第二章 驾驶员岗位职责
第五条 从业资格。须具备一定的安全驾车资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服从领导安排,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 安全行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小心驾驶,保持通讯畅通。
驾驶员应及时清除违章记录。对行车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事情经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因违章驾驶造成的责任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他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负。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驾驶员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的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树优的资格。
第七条 爱护车辆。对所驾驶的车辆,应经常进行清洁、检查,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容整洁。
第八条 爱岗敬业。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机动车辆驾驶知识和常见故障排除技术,在思想上保持与时俱进,在技术上追求精益求精。
第三章 车辆的管理与调度
第九条 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执法办案除外)城区(包括临沭街道、郑山街道、经济开发区、苍马山景区)内出发,不安排公务车辆。县内申请公务车辆出发的人员须3人以上;市区内公务出发乘坐公共交通,其他县区公务出发须3人以上;市外公务出发乘公共交通工具;应急用车须遵循《临沭县应急车使用范围》。
第十条 申请公务车辆的科室须填写《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后(县内出发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市内其他县区出发须经主要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或在应急用车使用范围内的需安排公务车辆的,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车辆),由局车队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进行合理安排调度。
第十一条 全局车辆严格执行定点停车制度。全部车辆执行任务返回后,一律停放在局内停车场待命。节假日、下午下班后车辆有车库的入库,无车库的一律停放在局机关停车场,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地方停车的,须报局车队,经领导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停放。对未经批准私自停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二条 严禁公车私用。对不按照程序申请私自用车的驾驶员,发现一次停职半年,停职期间停发工资;发现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全局车辆固定驾驶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严禁领导干部驾驶车辆。未经局办公室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禁酒令。驾驶员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因饮酒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注重风纪。严禁驾驶、乘坐带有交通标志的公务车辆出入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如被纪律检查部门查证,除按上级要求处理外,参照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 驾驶员须经常检查车辆,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须及时排除或报修,禁止车辆“带病”上路。执行长途任务,需对车辆进行油、水、电、气、制动等方面的检查,保持车辆性能良好,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第十七条 车辆保养维修和车上配置购买,先由驾驶员填报《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交局车队,经领导批准后,直接由车队和驾驶员一起到定点厂家进行保养、维修或购买车内配置。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超范围维修、购买车内配置等行为。
第十八条 车辆用油。全局车辆(除监察执法车辆外)由局车队填写加油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县外加油要如实开据加油发票。局车队每月统计一次行车记录,定期公布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情况。
第十九条 车辆年审由局车队统一组织。严禁出现车辆行驶证拖审现象,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行驶证拖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用车单位负责人和驾驶员共同承担。全局所有车辆在办理交接时,需证件、工具齐全,无违章记录,交接前的所有违章处罚均由原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 车辆保险手续的办理由局车队统一组织,驾驶员应在所驾驶车辆保险到期前半个月告知局车队,经局车队汇总后,由财务审计科办理续保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沭交政字〔2017〕7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局会议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局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各科室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临沭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局务会、党员大会、全体职工大会、专题工作会等会议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经会议研究决定。
一、会议的类别和议题
(一)党组会
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党组织建设、纪检、组织人事等方面的工作;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由局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或指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局长、副局长参加,其他班子成员列席,与会议议题有关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工作需要时,由局长确定随时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局行政、业务工作以及重大财务开支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一周或一段时间的工作。
(三)党政联席会
党政联席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相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局党组、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局工作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对事关大局和全年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四)局务会
局务会由局长召集,局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工作需要时,科室单位的副职列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议题是: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部署安排当前主要工作。
(五)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由局党组或党总支研究确定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传达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以及党组或党支部的决议,安排党建工作等。
(六)全体职工大会
全体职工大会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会议精神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总结、部署全局的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决定,部署、研究、协调和处理所分管的工作。
(七)专题工作会
专题工作会由局长确定召开,会议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是进行专项工作的研究与部署。
二、会议议题的确定和提交程序
(一)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有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事先拿出具体工作方案,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办公室汇总,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上会。议题确定后,汇报单位需将已确定的议题材料送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局办公室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汇总、初审,提出会议研究议题安排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确定会议议程、地点和列席人员。
三、督促落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科室单位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调度、催办、督查,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四、会议纪律
(一)局班子成员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其他人员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
(二)要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各科室、单位召开的业务会议,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能用文件、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时间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或接续召开;严格控制全县性工作会议的数量和规模。
沭交政字〔2017〕1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一个体系,夯实两个基础,突出三个重点,做好六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创新发展,打造沂蒙幸福交通品牌。
一、构建一个体系
不断加大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设县乡村道干支相连、畅通高效的农村交通路网,实现“货运无缝化衔接,客运零距离换乘”,推动水上旅游运输、铁路物流协调发展,积极构建高效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加快构筑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根据《临沭县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抓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基础设施有效衔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交通枢纽建设。
(二)加快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先行引导作用,大力调整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建设,加强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的运输方式,推广应用节能型交通工具,健全农村物流网络,增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构建立体大交通格局。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旅游的协调衔接,按照县政府部署,推进沭河古道等水上旅游开发建设,积极配合加快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开发建设翔龙航空小镇,逐步构建立体大交通格局。
二、夯实两个基础
(一)夯实县乡道路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44亿元对18.3公里的青石路北段、23.1公里的沭赣路、11.7公里的沭牛路北段进行改造建设,进一步提升县乡公路的通达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380万元,对店头镇月庄桥、石门镇吴棠桥、大兴镇大高埠桥、玉山镇河湾桥进行危桥改造,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二)夯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加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力度,积极推动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破解交管所发展面临的难题,充分发挥驻地管理工作职能,不断探索乡镇交管所发展新路子,全面推进交管所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交通运输监察职责,加强对公交和出租车的管理,规范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三、突出三个重点
(一)突出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建设。计划投资2000万元,新增50亩用地,建设调度中心、加气、加油、充电、车辆保养等附属设施为一体的公交站场。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400万元,建设临沭至唐岭、曹庄、青云、西新庄、石河、吉利埠、前庄318处站点亭牌。在青云镇试点镇村公交的基础上,开通曹庄镇村公交,切实解决农村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
(二)突出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根据全省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要求,结合交通精准扶贫和优美乡村路建设,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力度,实现行政村主要街道与邻近公路通达、行政村之间通达、每个行政村建有1-2条主要街道的目标。
(三)突出智慧交通建设。继续创新举措,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路政养护巡查系统,进一步优化智能公交系统,完善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功能,实现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全方位覆盖,以智能化提升交通运输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做好六项工作
(一)做好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继续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毁路案件,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大路肩、边坡等附属设施整修力度,及时进行绿化补植修剪,努力打造农村公路的畅安舒美。
(二)做好行业安全和稳定工作。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岗位实名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预警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确保行业稳定。
(三)做好物流产业招商工作。继续走出去引进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县内物流项目升级,促进物流业发展。跟进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汇商工谷物流项目的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铁路物流园区,加强信息捕捉力度,广泛获取有效招商信息,力争产业招商工作有新突破。
(四)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交通队伍的综合素质。总结“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坚持长期接受教育、保持群众本色,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深化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
(五)做好民生实事和帮扶工作。继续加大对联系镇村的帮扶和支持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同时,着力解决好群众关注度高、关系密切的民生实事问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工作群众满意度。
(六)做好交通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各级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创新和加强我县交通精准扶贫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加快贫困村道路改造建设,逐步在满足客运条件的贫困村,开通公交线路,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沭交政字〔2017〕6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以及市、县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要求,现结合交通运输工作行业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组织引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产业交通“五个交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全行业要把“三个倡导”24个字融入到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全过程,并以新时期“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统领,以知促行,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交通运输行业,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自觉践行,提升精神境界,培育行业文明风格。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党员思想教育,做好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打牢共同思想品德基础。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把握内容实质,领会践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画报以及媒体广告等方式,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交通运输行业价值体系,增强传播力和感染力。特别是各个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做好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大力宣传“三个倡导”24个字。
(二)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把交通精神和职业道德作为践行核心价值观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载体,深入开展宣讲解读、道德讲堂、廉政教育、红色革命教育等活动以及专题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深化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和网络文明行动。广泛开展“节俭养德节约行动”,弘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戒奢克俭的优良品德。开展“控烟为你我,文明齐分享”行动,大力培育遵守公德、关爱健康的社会风尚,在全行业形成创建无烟单位、争当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行动,鼓励干部职工综合运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形式,传播文明理念、净化网络环境。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积极参与传统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纪念日和重要人物纪念日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县交通运输局志愿服务队、团支部志愿服务队为重点,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活动。持续抓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把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将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融入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当中,创新思维,丰富载体,倡导修身律己,争做文明表率,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主动走进“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有声有色。认真组织开展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崇德向善,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实践行列,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践行。
(四)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县创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城乡文明牵手共建工作融为一体,大力开展争创“文明服务岗”、“文明客运班线”、“文明乘务员”、“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文明执法窗口”、“文明执法工作者”等活动。通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方案内容,开展特色活动,发挥自身优势特点,明确重点目标任务,建立常态化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抓好结合,务求实效。各科室、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内容,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具有特色、突显实效的实践教育机制,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和重要性,积极宣传交通行业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向社会充分展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好此项工作,局考核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单位参与、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活动走过场的单位,将追究其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沭交政字〔2017〕5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交政字〔2017〕8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24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沭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和完善临沭县交通运输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按照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临沂市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沭县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在重污染天气下,强制执行污染减排措施,加强人体健康防护,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的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加强预警、提前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启动响应程序,提前做好落实应急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临沭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局办公室、科教科、安全科、县运管所、监察大队、客管办、局路政科、规划基建科、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海事所、车队及县盛通公交有限公司组成。作为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姜锦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1)统一组织指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
(2)向市局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所需人员、物资、器材装备等应急保障及救助支援工作。
2.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科教科、车队: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和预案的宣传报道,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负责安排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务车辆限行等应急措施。
县运管所:负责制定实施《道路旅客运输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城市公共交通和公路客运保障应急方案》。应急响应期间启用应急运力储备,组织重污染天气紧急疏运,社会车辆限行时加大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运输保障。
县监察大队、路政科、规划基建科、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交通工地扬尘治理,加大对营运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章行为的检查力度,减少路面扬尘污染。
县盛通公交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应急方案》,应急响应期间社会车辆限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输保障。
局应急办:组织编制实施《临沭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承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上传下达、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3 预警发布与解除
3.1预警分级
结合城市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红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1天及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严重污染级别;
橙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3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黄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3天300≥AQI>200,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级别;
蓝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1-2天500>AQI>200,空气质量为重度或严重污染级别。
3.2预警发布
根据县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建议预警等级、首要污染物、AQI值范围及平均值等内容,下发县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响应通知。
3.3预警解除
根据县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布的预警解除通知,下发县交通运输局解除应急响应通知。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启动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响应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接到县应急指挥办公室预警信息发布通知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启动通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措施。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宣传报道。
4.3响应措施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和宣传报道等。
(一)Ⅳ级响应措施
向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护并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二)Ⅲ级响应措施
1.向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在建成区配合交通管制,禁止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渣土砂石运输车及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在建成区内通行。
3.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道路、桥梁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三)Ⅱ级响应措施
1.向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机关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在建成区配合交通管制,禁止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渣土砂石运输车及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在建成区内通行。
3.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道路、桥梁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四)Ⅰ级响应措施
1.向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在建成区配合交通管制,禁止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渣土砂石运输车及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在建成区内通行;协调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除特殊情况外,停止所有道路、桥梁等施工工地作业。
5 信息报送
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半小时内上报至临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发布时间等;之后每日15:00前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应急响应启动后,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预警区域内应急措施的执行由各成员单位在接到响应通知后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应急措施应于应急指令发出后4小时内落实到位。
7 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
接到县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调整或终止应急措施。
8 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各科室单位及时总结应急响应执行工作情况,包括预警反应时间、派出执勤人员数、公交车应急使用量、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等,一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终止后次日17:00前将情况汇总上报。
9 应急保障
9.1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各单位应急组织建设,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职人员,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预案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落实。
联系电话:6090050 6091380
电子邮箱:ls_6091380@163.com
9.2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工作联络,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联络通畅,处置及时。
9.3物资保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需要和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等应急设备与通信设备。
10 附则
10.1名词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在空气污染监测指标(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基础上计算获得。
城市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城市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城市重污染天气可分为重度污染(5级)和严重污染(6级)两级。
重度污染(5级):AQI指数为201-300,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5级)的大气污染。
严重污染(6级):AQI指数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6级)的大气污染。
PM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μ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黄标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经检验合格的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天然气汽车和国Ⅲ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无标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未领取环保标志或经机动车年检尾气不合格的车辆。
绿标车: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经检验合格的国Ⅰ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天然气汽车和国Ⅲ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主要产生于油气、涂料、有机溶剂等生产、加工和使用过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沭交政字〔2016〕56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30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214号),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全县已依法核准登记的道路运输企业的“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双随机”机制,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抽查机制。
第四条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等原则。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执法。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范围内道路运输企业随机抽查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负责建立及维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第二章 抽查办法
第六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网站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监督检查,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七条 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的对象为我县已依法核准登记并获得行政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
第八条随机抽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每次抽查比例占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3%。年内已抽查的单位,不再记入本年度抽查基数。
第九条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摇号、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产生,每次抽取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条 随机抽查的方式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
随机抽查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单位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呈报领导阅处。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等。责任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道路运输企业法人信用风险,调整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较高的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三章 结果处理和公开
第十二条 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和公开。
(一)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文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在质量信誉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严重违规的道路运输企业,将其列入异常名录,并加大抽查力度。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涉及的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自抽查结束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 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 随机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检查人员、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
第十五条 对违反抽查纪律、事前透露检查内容、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随机抽查应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但不代替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整治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2月30日起实施。
沭政办发〔2016〕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临沭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
临沭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1.建立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拟定编制分配方案,具体分配到各学校。
2.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校使用临时周转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等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
3.建立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县人社部门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核定和调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各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分配情况定期向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行政级别的学校,由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教职工人数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管理岗位等级分布。
4.调整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县人社部门根据乡村教师人才队伍结构变化情况,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岗位设置比例标准。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1-2个百分点。
5.完善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聘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加强教师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及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真正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人才活力。
(二)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选拔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
6.建立“以县为主”的教师招聘体制。从2016年起,按照“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教师招聘,按照立足解决大班额问题补充教师和“退补相当”的原则,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择优选岗,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7.大力补充短缺学科教师。按照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全面测算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现状,2016年起统一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确有实际情况无法在编制内补足短缺学科教师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三)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和轮岗,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8.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要求,县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校长、教师定岗选岗,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岗位要依据各学校学生数、教学班数、现有教师数和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并向农村小学倾斜,要制定政策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促进名师名校长和中学富余教师向乡村小学流动。每年8月20日前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校长教师选岗定岗、交流轮岗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将作为省、市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9.以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开展走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配齐学科教师,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实现优质师资共享。在学区内推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由学区统筹协调相关学校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走教工作与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同步开展,走教计划在《中小学校长教师选岗定岗、交流轮岗方案》中体现。
10.开展乡村学校支教。对义务教育学段跨市、跨县(区)支教教师和到乡村学校支教的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及退休教师等,通过省财政安排的资金予以补助。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外要独立开展本县的乡村学校支教工作。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从2016年春季开学起,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县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加强师德校风建设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德育水平和业务素养
11.大力加强师德校风建设。实行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大型公益活动,组织师德演讲系列活动,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依法治教,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加强师德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师德考核管理制度,明确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要求,把师德考核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完善师德考核档案的管理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在教师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时,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
12.大力培训乡村教师。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实施送教下乡培训计划。
13.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短期培训、网络培训为主要手段,结合名家讲座、校本培训、技术下乡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适应当前“互联网+”教育新形势,依托“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学校录播室建设,努力构建以精品视频课为主的本地中小学师生公共资源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直播平台、教师应用能力展示平台、教改教研合作交流平台,推进城乡教师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14.开展城乡一体化教研。全面实施县教研员包扶乡村学校制度,每位县教研员联系乡村学校不少于2处,联系期2年,联系期内每学期到联系学校指导教学、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以学区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
15.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1对1或1对多方式,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学校同学科教师建立教研、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等协同教学与资源共享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发展共同体捆绑式评价机制,切实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16.要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县财政、人社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保证乡村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研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可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农村学校的距离,由学校适当发给交通补助。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落实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17.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要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利用各地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利时机,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
18.推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县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土地、资金、交通等因素,科学编制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建设周转宿舍按照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水电暖齐全的标准。
(六)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19.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选拔时,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
20.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竞聘上岗。用5年左右时间,为每个学区配备1个特级教师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镇街工作考核体系,并加强考核和监督。
(二)健全保障机制
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教育经费分担和成本补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
县政府定期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沭政办字〔2016〕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现就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提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镇街、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充分结合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进方案和工作制度,确定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通过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复议办案,加强对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各镇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16年年底前,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将相关制度文本报送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三、突出重点环节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
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听证、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检查当事人的人身、场所、物品,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文书送达,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活动,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过程。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记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接收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作出决定前需要去现场实地核查的,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核查过程。
四、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各镇街和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步骤,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城管局、环保局、交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食药监局、工商局、国土局等作为试点单位要率先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为建立配置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政府法制局要做好对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逐步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建立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附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设施,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案卷、音像资料、记录设备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固定证据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使用行政执法记录设备。
第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使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时,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或者证人。
第七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第八条 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应当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过程记录。下列情况应当进行现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一)现场当场处罚的;
(二)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违法行为人和证人;
(四)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
(五)其他应当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的。
第九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制度,按照科室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使用时间、案件当事人和案由名称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十条 行政执法单位要做好办案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办案设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遇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联系专业部门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将设备进行拆装和更换处理。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记录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能够全过程记录而不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
(二)删减、修改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原始音像资料;
(三)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的案卷和音像资料;
(四)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与行政执法无关的活动;
(五)故意毁坏行政执法记录设备或者音像资料存储设备;
(六)其他违反执法记录管理规定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由上述禁止行为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情节予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第三章 行政执法记录的保存及归档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存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交由专门机构和人员存储。
第十四条 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存储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
第十五条 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应当严格按照《临沭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临沭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等相关标准,制作和装订执法案卷档案。
第十六条 执法记录设备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按照相关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
日常巡查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使用移动储存介质等方式,长期保存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音像资料:
(一)当事人对行政执法有异议投诉、信访的;
(二)当事人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
(三)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四)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 行政执法记录的使用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音像资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是行政执法案卷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第十九条 因案件举证需要向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提供音像资料的,由行政执法单位提供复制资料,并对音像资料的制作、内容、证明事实等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对音像资料等执法记录材料,实行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音像资料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一条 音像资料记录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管理。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加强管理,不得泄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镇街、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沭交政字〔2016〕5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8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十三五”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法治临沭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为平安临沭、法治临沭、幸福临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全面展开,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法律的权威得到广泛尊重,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培育具有临沭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更加坚定法治信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逐步深化,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精准普法,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 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精准发力,按需施教,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渗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等法治实践全过程,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活动,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工负责,凝聚合力。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典型引路,开拓创新。总结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平台创新,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通过深入学习和宣传教育,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始终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切实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突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履职常用和其他系列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行政审批政策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法治理念,引导交通运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以《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持续加强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在法治轨道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党章,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
(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单位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使全县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注重培育普法先进典型、打造普法文化品牌,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法治宣传日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扩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影响力。
三、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
“七五”普法的主要对象是: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一)加强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一定数量的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工作人员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法治培训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每年完成规定的法治培训学时。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三基三化”建设为载体,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和履职必须的综合知识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达到应有水平,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六进”等活动形式,做好执法区域内群众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理念,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四、步骤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应普法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和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20年上半年。2016年12月至2018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县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培养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集体和个人;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整改推进,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2020年年底前,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抓好抓实。扎实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和法治培训,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和总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工作,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二)健全普法宣传责任制。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好学习好,坚持从严依规治党,积极倡导正面典型,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加强培育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信仰,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的结合,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益民服务活动。扩大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构建和谐交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加强工作指导。
要根据不同机构、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增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要及时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好宣传和推广。
(三)落实经费保障。
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正常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渠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专款专用,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附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宪
副组长:刘汉林 杨湘慧 曹 磊 王 艳
成 员:张桂涛 王厚田 杜美玲 王金华 相振兴 刘 琳 孙 青 张卫青 王 丽 李秀保 伏祥永 卞德运 姜锦根 殷庆明 杨国明 吴书新 石 凯 吴绍泉 姜春宝 李运红
高海生 王 雷 张秀诚 赵国亭 李贞明 万 玲 王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伏祥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