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扶持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化建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临沭县户籍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生活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等);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在30周岁(1989年8月1日之前出生)至45周岁(197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之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方法步骤
聘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82号窗口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步骤分两步进行:
1、县政务中心三楼83号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群体认定,失业登记须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解除合同原件;困难群体认定按下列之一提交材料: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家庭其他劳动年龄内成员无业或失业证明;家庭生活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提供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小区居委会家庭生活困难证明;低保家庭成员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按照县级扶贫部门农村贫困人口信息查询确认。咨询电话:2131070。
2、县政务中心三楼82号窗口进行报名登记,须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咨询电话:2131070、2131215。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5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就业困难登记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高者优先。对因体检、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单位研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个月。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后2000元/月执行。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
2、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沭县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消防大队南古中队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临沂市范围内常住户口;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岗位对年龄限制的,以2019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首先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其次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再次按取得学历先后顺序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续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县环境保护局西邻)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31258
附:
1、2019年度公开招聘部分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9年会8月2日
附件1
2019年度公开招聘部分辅助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聘用 计划 |
岗位描述 |
岗位其他要求 |
聘用待遇 |
备注 |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窗口 导服 |
4 |
从事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引导工作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不良嗜好,信用良好。 |
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后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享受同类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
|
临沭县消防大队南古中队 |
专职 消防员 |
10 |
在消防中队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 |
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2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B证以上驾照、文艺特长、计算机或体育相关专业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体形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 |
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后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享受同类人员同等薪酬待遇;聘用的退役消防军人薪酬实行改套制度;免费发放行李衣物,免费食宿,每月享受6天带薪休假。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9年度临沭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4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6名、幼儿园教师60人和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5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沭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育类岗位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育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5月22日9:00-24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5月22日11:00-25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19年度临沭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月30日-6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5月25日—26日(8:30-12:00,14:3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107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度临沭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1、面试审核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含笔试和面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2、应届毕业生可直接认定(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但尚未取得的,可以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和毕业后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期内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普通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
2、职业教育类专业教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教育类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岗位不再进行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职业教育类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岗位考核合格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沭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普通教育类岗位、职业教育类专业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考核)、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沭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用。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幼儿园和临沂市工业学校招聘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本简章由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2132621
联系电话:0539-2132603
附件:2019年临沭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13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力宣传培育青年典型,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鼓舞和激励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奋进新时代、砥砺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中共临沭县委宣传部、共青团临沭县委、临沭县广播电视台、临沭县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树立实干风气,集中展示新时代临沭青年的精神风貌,举荐、宣传和表彰在各行各业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让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学有榜样、做有示范,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本职工作,为加快建设和美幸福临沭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临沭工作、生活的青年。其中非临沭籍人员须在临沭居住、工作一年以上。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双招双引、乡村振兴、社会稳定等工作推进中取得突出成绩,对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
(四)在青年群体中具有代表性,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公认。
三、评选机构
(一)评选活动由中共临沭县委宣传部、共青团临沭县委、临沭县广播电视台、临沭县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
(二)成立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由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审议和评选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四、评选步骤
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报人选、候选人确定、投票评选、表彰宣传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推报人选
1、组织推荐:各镇街(区)推报3名候选人,县直部门单位推报1名候选人。其中,县教体局、县卫健局负责整个行业系统的推报,推报3名候选人。
2、社会自荐:各社会组织、单位均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社会自荐的须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二)候选人确定
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推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评委会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先确定50名初步候选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完毕后,评委会综合相关情况再从中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三)投票评选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开始投票。投票共两种方式:一是网络投票,在“临沭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投票通道,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评委投票,评委综合网络投票情况,投票选出最终人选。得票前10名的正式候选人,由县委、县政府授予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剩余10名正式候选人授予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荣誉称号。
(四)表彰宣传
在今年纪念建团97周年暨五四运动100周年表彰大会上,对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颁奖,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五、推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推报候选人时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报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单位成绩最优秀、贡献最突出、在青年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三)推报单位要对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应包括考察过程,同级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公安、税务、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四)社会自荐的,由纪委监委、公安、税务、计划生育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后,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考察。
(五)所有推报单位和个人要在2019年4月2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评审。
(六)推报材料所需有关表格,请登录县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六、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表,一式3份。
(二)考察推报意见(A4纸正反面打印),附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意见(分别加盖公章)。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
(三)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四)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一寸近期彩色(红底)免冠照片3张、五寸彩色工作照片3张(一式一张)。单位推荐的由推报单位对原始证书严格进行审查、核对,联名举荐和自荐的由评委会办公室把关。
(五)候选人推报表、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照片均需上报电子版。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高慎荣
联系电话:6211136
地 址:临沭县文化中心305室
邮 箱:lsxtw@ly.shandong.cn
附件:1.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名单
2.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表(组织推荐用)
3.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表(社会自荐用)
4.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5.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考察意见样本
中共临沭县委宣传部共青团临沭县委
临沭县广播电视台临沭县青年联合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第八届“临沭县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名单
主 任:赵 明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武玉芹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宋玉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
周 超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长
王建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朱 梅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孟庆超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胡文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春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田 超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苗 壮 县发改局局长
王维庆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济壮 县科技局局长
崔广祥 县工信局局长
徐会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瑞 县商务局局长
张明坤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 超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丁孝峰 县招商局局长
解自玉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 陈 团县委书记
庞 芳 县妇联主席
文 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电台台长
尹昌明 县扶贫办主任
评委会同时邀请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参加。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王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