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至7月30日期间对《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我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至7月30日期间对《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关于《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更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临沂市临沭县苍山北路16号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编:276700)
联系电话:2132680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0日
公告内容
沭发改价格〔2025〕 号
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临沂市工业学校:
根据你校《关于制定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的申请》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等政策要求及有关规定,经成本核算,现对你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你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为345元/生·学期。
二、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对家庭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救助、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批复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试行期两年,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报批,期间如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下达新的教育收费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临沭县财政局
2025年 月 日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5.《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
草案解读
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公寓化管理的高中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后,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
根据临沂市工业学校《关于对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申请》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收费建议,县发改局根据学校提供的住宿管理成本项目清单进行了成本调查测算,并与财政局研究讨论,形成本次定价方案。
二、定价方案
临沂市工业学校迎宾校区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45元。
三、对学校收费的其它规定
退费政策。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住宿费。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