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服务>>复印病历>>正文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及收费说明
2026-01-20    点击数:  
 索引号  lsxzsjdwsy/2023-000004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6-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及收费说明
索引号: lsxzsjdwsy/2023-0000042
发布机构: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公开目录: 复印病历
发布日期: 2026-01-20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申请人复印病历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结婚证等)。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指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

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5、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6、按山东省收费标准,我院复印病历每张0.2元,双面按2张计算。

  
附件【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