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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居民参保政策明白纸
2026-06-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xrmyy/2023-000007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6-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新生儿居民参保政策明白纸
索引号: lsxrmyy/2023-0000070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民医院
公开目录: 医保服务
发布日期: 2026-06-01

一、参保登记

父母凭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编号和姓名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1.线上办理渠道

进入“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或“临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点击“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提交即可。

2.线下办理渠道

可通过新生儿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近的医保工作站点或医保经办大厅等多途径为子女进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缴费

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未落户新生儿在缴费时通过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编号和姓名缴费。

三、修改参保关键信息

完成参保缴费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新生儿落户及身份证号码等参保关键信息修改业务,否则将影响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修改方式如下:

进入“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或“临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点击“新生儿参保关键信息修改”,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提交即可。

四、温馨提示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年度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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