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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临沭县妇联:
(1)救助范围:经过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乳腺浸润性癌或宫颈癌ⅡB以上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2)申报提供材料:
1.诊断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提供第一次住院病历及出院页
3.能体现病症程度的病理单页;
4.城乡医保结算单;
5.身份证复印件 ;
6.本人户口簿单页复印件 ;
7.镇街开具低收入妇女情况说明并加盖党委公章;
8.村级低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
9.有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镇或县民政开具);
10.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提供建档立卡证明(镇扶贫办开具) ;
(3)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准备好以上材料,报送到所在镇街妇联审核把关,由镇街妇联统一报送到县妇联。每年救助一次,具体救助金额根据当年资金总额确定。
问:自“两癌”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临沭县妇联:自“两癌”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开展以来,县妇联把做好该项目作为密切妇女群众关系、解决妇女民生的重要举措,始终关注贫困妇女弱势群体,及时申报、积极争取,为患病的妇女们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帮助,为她们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自项目执行以来,临沭县妇联已救助“两癌”患病妇女378人,累计救助金额11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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