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作为临沭老区建设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文号: 沭发改〔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05-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沭发改〔2020〕2号


王进忠等11人:

你们关于成立临沭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局履行老区建设促进会职能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临沭老区建设促进会。

二、原则同意临沭老区建设促进会章程及其业务范围,可以开展以下非营利性质的业务活动:

1.开展调查研究,联系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努力为老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3.开展老区建设经验和经济、科技、文化等信息交流服务活动,不断推动临沭老区的建设与发展;

4.承办上级老促会和县委县政府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三、我单位同意担任临沭老区建设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四、请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社会团体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县老区建设事业作出贡献。)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