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沭交政字〔2018〕10号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沭交政字〔2018〕10号
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危化品运输企业:
为深刻吸取金誉石化“6.5”罐车泄露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县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县道路危险货运安全专项排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经营行为排查整治,坚决查处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管理等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提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重点
(一)企业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劳动合同、责任书签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包括企业投资主体是否按规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2.企业经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核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私自变更法人代表、停车场地和办公场所等违规行为。
3.企业日常管理情况:停车场是否停放非本公司车辆,是否对非本公司车辆及从业人员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和调度,并将其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和培训。
4.运输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托运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明确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派方。
5.运输介质公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化品实际运输介质与营运证和公告不符,超范围营运情况。
(二)从业人员方面
1.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是否同时在多个企业担任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2.是否使用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公司从事安全管理及驾驶、押运、装卸管理等工作。
3.企业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存在不遵守操作规程,擅自从事装卸作业行为。
(三)车辆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营运手续车辆从事非法运输。
2.是否存在危化品实际运输介质与营运证和公告不符,超范围营运。
3.是否存在本籍危货运输车辆长期驻外异地经营行为,是否按规定到经营所在地运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是企业全面自查。各危货运输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落实人员,细化方案,对照专项排查内容及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内容排列出清单,逐一落实,同时,将企业车辆名单、人员名单、危货运输车辆异地经营排查表(附件2)、临沭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3)等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附件4),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确保排查结果能真实反映危货运输企业实际情况。
三是落实隐患整改。运管所要认真填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排查记录表》(附件1),由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安排专人督导,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对整改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报县政府,停业整顿。
运管所要将专项排查工作报表、企业报送的档案及有关工作情况于3月15日前报送市运管处货运科,同时报局安全监督科一份。局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
附件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排查记录表
附件2:临沭籍危货运输车辆异地经营排查明细表
附件3:临沭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
2018年2月12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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