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综执字〔2025〕4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31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一.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推动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有效防范和应对城市洪涝灾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临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临沭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城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沭县城市建成区内因暴雨、台风等引发的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片区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指挥、会商研判、协调、监督局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领导城区防汛、防台风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小组办)设在市政服务室,承担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指挥机构
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有关科级领导任副组长,局部分科级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指挥机构,下设专项工作组。组长全面领导局城市防汛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领导城市防汛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小组组长委托行使指挥权,小组成员根据相应职责承担城市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政服务室。
2.2.1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计划(规划)和预案的制定。
2.协调、组织和指挥全局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
3.协调与其他部门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4.研究部署紧急汛期工作事宜。
5.响应县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事宜。
6.承担全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7.上级防汛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专项工作组职责
1.市政服务组
(1)负责职责范围市政道路、桥梁、雨污管道、落水口等市政设施的巡查、清淤、疏通、检修、抢险、维修维护。
(2)指导协助片区雨后易涝点的强排水工作。
(3)负责城市防汛物资的储备、检修工作。
(4)配合做好县城市防汛服务工作。
(5)责任科室:市政服务室
2.广告处置组
(1)负责检查整改户外广告的设置,防止台风及汛期次生灾害。
(2)负责指导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单位做好汛期广告牌加固和破损倒塌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根据局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4)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城市防汛工作。
(5)责任科室:广告科
3.园林环卫组
(1)负责汛期城区道路两侧收水口、雨(污)水井口垃圾杂物、倾倒树木等清扫、收集、清运。
(2)负责对雨后城区道路面遗留淤泥、垃圾等进行清洗、清运。
(3)负责对损毁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修复,低水位区域公厕和化粪池的清理。
(4)负责雨后市政路面小面积坑洼处的积水清扫。
(5)负责汛期园林绿化设施、公园广场等职责范围内的巡查、维修维护。
(6)园林环卫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7)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8)责任科室:环卫园林服务保障中心
4.片区工作组
(1)承担片区降雨时片区巡查、落水口清理、易涝点位的值班值守,影响排水系统的乱填、乱占的单位和个人的执法巡查。
(2)出现重大汛情时,配合做好片区抢险救援,配合相关部门,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处理汛期突发事件。
(3)负责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建筑围挡、书报亭、广告牌、违法占道等进行隐患排查。
(4)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5)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城区中队、直属中队、园林环卫。
5.宣传报道组
(1)负责城区防汛抗旱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防汛抗旱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4)责任科室:宣教科
6.督导组
(1)负责汛期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2)出现汛情时,对各组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3)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4)责任科室:督察科
7.步行街工作组
(1)负责编制修订步行街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预警与响应联动、汛期应急“叫应”机制、应对极端暴雨应急处置措施制定。
(2)负责步行街城市防汛抗旱的工作。
(3)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
(4)责任科室:步行街管理办公室
8.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局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预警与响应联动、汛期应急“叫应”机制、应对极端暴雨应急处置措施制定。
(2)综合组织协调局职责范围内的城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传达落实城市防汛抗旱有关决策和指令。
(3)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科室的通讯联络、车辆保障、物资储备等。
(4)调度应急处置现场的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
(5)负责组建局城市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应急演练。
(6)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城市防汛工作。
2.3会商研判组
局汛期建立城市防汛抗旱工作会商研判组,由领导小组指挥、副指挥,市政服务室、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园林环卫、广告科、各片区负责人等参与会商研盼。主要职责是对局城市防汛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建言献策,参加局城市防汛工作会商,参与重大汛情、险情的分析研究、方案制定和处置,协助开展城市防汛防台风知识培训。根据需要赴现场指导城市防汛抢险工作。适时申请有关部门技术专家参与会商研判。
三.预防与准备
3.1各工作组汛期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局建立分管领导或科级干部、片区工作组二级防汛工作机制。汛期各工作组要落实城市防汛责任人,城市重点部位、重要防洪排涝设施等城市防汛责任人,并在工作交流平台、网站等公布,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市政服务室按照相关职责权限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负责城市防洪工程的日常管理,组建局城市防汛抢险队伍,对存在隐患的城市防汛设施、桥梁等进行应急除险加固,落实专项度汛方案,确保安全度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局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等各类城市防汛预(方)案,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应急响应
4.1根据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响应等级划分,城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响应级别。县城防指发布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及措施,各片区工作组要根据等级实施相应的措施。
五.应急响应范围
5.1.临沭县中心城区。
5.2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县城防指状态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3 通讯中断情况下的响应行动
当因通讯中断等导致城市防汛预警、应急响应等不能传达或接收时,片区工作组要根据汛情和工作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预案,主动研判、科学、及时开展城市防汛抢险工作。
六.紧急防汛期(中心城区)
6.1根据县城防指宣布临沭县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在局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工作组、片区积极参与城市防汛,发起社会动员,引导片区群众开展自救、互救。除参与城市防汛抢险人员执行抢险救灾行动和保障城市运行的必要人员外,单位其他人员全部停工。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就近避险,向高处、建筑物高层转移。条件允许情况下,对片区内发生的市政设施进行摸排。
七.后期工作
7.1发生城市洪涝灾害后,各片区开展灾情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八.预案管理
8.1本预案由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局研究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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