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交政字〔2025〕14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为加大对诚信主体的激励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创新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工作,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根据《临沭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在邮政快递领域组织开展“信易+快递”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拓展“信易+”场景,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激励手段,让守信群体享受更优惠、更方便的快递寄件服务,引导全社会传播诚信理念、凝聚诚信共识、弘扬诚信文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守信获得感。
二、工作要求
通过推行“信易+快递”应用,鼓励邮政快递业积极参与,不断丰富对守信群体信用激励措施,为守信群体提供更为便捷、优惠的快递寄件服务,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邮政快递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我县信用交通体系建设,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信易+快递”守信激励优惠政策提供单位
首批参与实施“信易+快递”试点企业名单附后。
四、“信易+快递”激励对象
(一)历年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如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见义勇为模范等荣誉的市民(种类不限,荣誉须由县区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
(二)历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现役及退役军人。
(三)获评县(区)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工作者。
(四)临沭县政府网站公示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A级企业法定代表人。
(五)“志愿山东”系统服务时长≥70小时的市民。
(六)个人“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琅琊分>1000分的市民。
五、“信易+快递”守信激励政策
符合激励条件的诚信对象,在参与试点的邮政快递企业提供的个人快递服务结算时,享受邮费8折优惠(已享受电商价格优惠的不再享受此打折优惠),单次寄递不超过3公斤,一年内总数不超15次。通过各电商平台下单的不享受此优惠。
六、“信易+快递”守信激励使用程序
符合条件的诚信对象在享受优惠政策时主动出示相关证明,符合条件(一)(二)(三)的激励对象,在使用优惠时出示身份证和表彰证书原件;符合条件(四)的激励对象,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并通过手机或其他方式展示营业执照;符合条件(五)(六)的激励对象,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并现场通过手机“志愿服务”APP向工作人员展示志愿服务时长和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琅琊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信易+快递”工作,局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要充分发挥在“信易+快递”守信激励试点创建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以及推动作用,鼓励和引导辖区企业及服务站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推动实现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传引导。局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要多渠道开展宣传,大力推介“信易+快递”激励对象、优惠项目,提高激励政策知晓率、享受率,营造良好守信激励环境。
(三)落实优惠措施。提供优惠服务企业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提供的优惠服务内容,严格兑现优惠承诺和服务措施,不得以普惠措施代替激励措施,确保让激励对象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激励和服务。
(四)加强指导推进。此次“信易+快递”具体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引导、协调,要切实加强对推行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及时解决推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信易+快递”工作稳步推进。
八、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
附件:临沭县首批参与实施“信易+快递”试点企业名单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临沭县首批参与实施“信易+快递”试点企业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品牌 |
联系人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临沭鑫鸿物流信息有限公司 |
中通 |
王仕彩 |
临沭县常林西大街89号院内 |
1835392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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