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沭交政字〔2025〕1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发布日期: | 2025-06-1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信易+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化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鲁交发〔2023〕1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临交便字〔2023〕40号)和《临沭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探索拓展“信易+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为诚信主体提供便捷运政服务,传播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有效提升群众守信获得感和全社会诚信意识。
二、工作要求
通过推行“信易+政务服务”应用,向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主体宣传推广“信用交通”,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服务,优先为诚信主体提供便捷的交通政务服务,形成“信用增值-服务优化-市场规范”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我县信用交通体系建设,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信易+政务服务”激励对象
(一)历年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如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见义勇为模范等荣誉的市民(种类不限,荣誉须由县区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
(二)历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表彰的现役及退役军人,持遗属优待证人员,因公致残警察、现役及退役军人,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以上人员。
(三)获评县(区)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工作者。
(四)“志愿山东”系统服务时长≧50小时的市民。
(五)个人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琅琊分>1000分的市民。
四、“信易+政务服务”守信激励政策
(一)实施“优先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便民服务窗口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安排审核、审批和制证服务;
(二)实施“容缺办”,非主要申报材料欠缺时,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应先行受理,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材料的予以办结;
(三)实施“协助办”,结合实际需求配备“服务专员”、扮演“诚信秘书”角色,从咨询指导到事项办结,全流程陪同办理、全过程帮办代办。
五、“信易+政务服务”守信激励使用程序
符合条件的诚信对象在办理业务时主动出示相关证明,符合条件(一)(二)(三)的激励对象,需出示身份证和表彰证书原件;符合条件(四)(五)的激励对象,需出示身份证并现场通过手机“志愿山东”APP向工作人员展示志愿服务时长或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琅琊分,我市居民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微信公众号、交通便民服务窗口二维码等渠道,查询个人信用积分。
六、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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