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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共85.41hm2,涉及临沭街道、大兴镇、玉山镇3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
1.临沭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仅列出涉及镇街)
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
临沭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仅列出涉及镇街)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
国土面积(km2) |
备注 |
临沭街道 |
64.17 |
117 |
|
大兴镇 |
11.30 |
118.02 |
|
玉山镇 |
9.94 |
156.61 |
|
合计 |
85.41 |
391.63 |
|
附件【临沭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乡镇出图_临沭街道.pdf】 附件【临沭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乡镇出图_大兴镇.pdf】 附件【临沭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乡镇出图_玉山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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