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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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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1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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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lsxczzzxwsy/2024-0000061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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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及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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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lsxczzzxwsy/2024-0000061 |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曹庄镇中心卫生院 |
| 公开目录: |
纠纷处理 |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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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纠纷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会申请调解;医疗纠纷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均须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会调解处理,或者申请临沭县卫生健康局调解处理,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对其中索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医调会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建议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责任。
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曹庄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39-2130529
地址:曹庄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室。
临沭县阳光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服务热线:0539-6236121
地址:创业大厦(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北路交叉口东160米)136、14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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