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蛟龙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承诺书 | ||||||||||||||||||||||||
| 2026-01-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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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改进行业作风,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和许可项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许可项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及时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不在逾期未校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在暂缓校验期间违规开展诊疗活动。 二、严格规范医疗技术人员依法执业。不使用非医疗技术人员开展相关诊疗活动;不允许未取得《合格证》或者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超出有效期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本机构从事执业许可规范规定的诊疗活动。 三、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四、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许可范围内为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严格查验孕妇的相关证明并留存备查。对确因医学需要、情况紧急、危及病人生命安全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在先行手术后及时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说明材料,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告。 五、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六、严格规范器械的购买。不擅自购买超声医用设备,不违规购买介入类医疗器械。 七、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告制度。全面规范住院分娩、终止妊娠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 八、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临沭县蛟龙镇卫生院 2026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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