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及留观流程 | ||||||||||||||||||||||||
| 2026-01-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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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院 (一)入院患者来院就诊,挂号,建门诊病历。 (二)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将病情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在门诊病历上提示收入院。 (三)就诊医师在门诊病历注明收入院,写明需交住院费用。 (四)患者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入院手续。医院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五)住院处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六)患者交押金,住院处提供预交押金收据。 (七)患者入住病室,病室主班护士分床(分管患者由科室自定),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 (八)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介绍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九)主管医生要及时、准确开具医嘱,做到8小时内完成首程,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病历书写要规范。 (十)主班护士执行医嘱要准确无误。 二、出院 (一)患者出院时,科室主班护士先做出院处理,主管医师开具出院医嘱及报销所需证明,交由患者或亲属到医保办窗口核算报销后,住院处结账并打印患者住院结算清单。 (二)责任护士帮助送至病区门口,必要时协助联系车辆。 (三)床单元做终末处理后,铺好备用床接待新患者。 三、转科、转院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以及要求转院的患者,由科内讨论,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需转外省、市治疗时,可转至相关医院。 (三)患者转科、转院,值班医师评估中途可能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或要求其他医疗机构接诊,并与转入医院做好病情交接。 (四)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并同意,转科前需值班医师开具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四、留观 (一)急诊科留观一般不超过三天,需继续诊治者应尽快收入相关科室。 (二)值班医师必须立即按规定书写留观病历,开具医嘱单及有关辅助检查。 (三)值班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护理级别按时巡视患者,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及治疗结果,随时记录病情变化、修订诊疗方案。 (四)病情严重的患者应向科主任及时请示汇报,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重大问题应向总值班、医务科及院领导请示汇报。 (五)留观患者要求留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无陪人的危重患者及三无患者需报医务科及总值班。 (六)值班医师交接班应按照急诊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留观病历按病历管理相关要求登记归档保存。 入院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住院处、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收住院。入院证明以门诊病历为准,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 入院须知 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了 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安全、肃静、整洁、舒适的诊疗康复环境,请您给予配合。 1、请您向医护人员如实地详尽提供您的身份证及与健康有关的一切信息,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请务必于入院次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患者)或社会保障卡(职工医保患者)到住院处办理信息上传手续,否 则将影响报销,后果自负。 3、意外伤害患者务必3日内将填写完整的《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审批表》交本院医保办审核。 4、请您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在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 5、在医疗活动中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疗等,请您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 6、请您在住院期间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 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陪床陪护:陪护人员须24小时陪护,请佩戴口罩,严格按照“一患一陪”管理,凭陪护证和身份证出入病区,未经允许,请不要擅自离开。无陪人,请预留电话,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9、保持安静:为创造一个安静的治疗环境,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休息;为防止交叉感染,请不要随意进入无关的病室或躺他人床铺,禁止与其他患者、陪人聚集。 10、讲究卫生:为保持病室空气清新,要注意通风;讲究个人卫生,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勿留长指甲;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要往窗外倒水、扔东西;剩余饭菜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水池等处;请文明入厕。 11、按时缴费:为保证治疗效果,住院期间请您及时缴纳住院费,以免影响治疗。 12、注意安全:①为保障人身安全,严禁在设备带处悬挂任何物品,氧气简、吸氧端口、吸氧装置处严禁明火,严禁自行调节氧流量,严禁调节负压吸引压力,如有疑问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②防摔伤,烫伤、坠床、陪护椅挤压伤(尤其儿童)等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儿童站在窗台或将头伸向窗外,以及严禁儿童站在陪护椅上蹦跳、玩耍;③患者及家属的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④节约用水、用电,注意消防安全,禁止使用私人电器(如电炉、电锅、充电宝、充电器等).禁止病区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如酒精炉、蚊香、火机等)危险品。 13、办理出院手续时,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院押金条、出院记录、《住院患者参保身份审核确认单》等相关材料到出入院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还需携带本人职工医保卡和出院记录以供报销。请您务必于当年度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报销结算手续,跨年度无法报销,后果自负。 14、如您需复印病历,请在出院2周后(节假日顺延),携带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单据,患者身份证原件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病案室办理复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 请到病案室咨询。 15、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院内吸烟,如您一定要吸烟,请到室外吸烟区。 16、我院投诉电话:0539-69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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