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住院须知>>正文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探视陪护须知
2026-01-20    点击数:  
 索引号  lsxzsjdwsy/2022-000007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6-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探视陪护须知
索引号: lsxzsjdwsy/2022-0000072
发布机构: 临沭县郑山街道卫生院
公开目录: 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 2026-01-2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蔓延,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率,保障您及家人的安全,特将我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住院患者探视陪护相关事项告知于您,请您认真阅读和理解:

一、所有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谢绝一切探视。陪护人员须主动配合筛查及核酸检测,凭陪护证及本人身份证出入病区,无证者严禁入内。

二、所有来院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谢绝进入。

三、进入病区时请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排查,排查不符合要求及发热(体温≥37.3℃)和/或伴呼吸道相关症状(咳嗽、咳痰等)者严禁入内。

四、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严格管理,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留陪人,原则上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者,必须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更换陪护证。

五、陪护人员应减少走动,禁止串病房、溜走廊,做到勤洗手。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和/或呼吸道相关症状(咳嗽、咳痰等),应第一时间报告医护人员,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

六、陪护结束后(更换陪护或患者出院),应立即将陪护证交于护理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