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玉山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 ||||||||||||||||||||||||
| 2026-01-08 点击数: | ||||||||||||||||||||||||
|
||||||||||||||||||||||||
|
||||||||||||||||||||||||
|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按照新的《山东省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对我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制度进行统一要求。 一、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1)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院长、疫情管理人员、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院内感染科及检验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设置专门部门并配备2名传染病报告管理员专职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 周末及节假日应照常安排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工作。 (2)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与管理制度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设置应按相关文件规定设置齐全;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规范使用,登记齐全、填写规范,无漏登和缺项,并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管理纳入奖惩制度。 二、建立异常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报告制度、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对一次或一周内接诊3-5例类似症状的病例或食物中毒或新发传染病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向属地疾控中心进行报告,并做好登记。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依法报告,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院报告传染病病例进行查重。 三、建立传染病诊断阳性检验(查)结果反馈机制 检验、影像等辅助检查科室的门诊和住院部建立异常化验结果反馈机制,将阳性检测结果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建立阳性结果反馈登记本,记录反馈登记或有医生签字。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开单)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查)结果、检查日期。 检验、影像等辅助检查科室检验或医务人员不得根据检验(查)结果进行传染病报告,应由临床医生根据反馈结果结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做出诊断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建立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院内明确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五、建立自查与奖惩制度 (1)自查制度 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班子,定期开展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传染病与突发事件是否报告、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重卡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奖惩与制度落实情况等。发现漏报、迟报等方面问题时,应及时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自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须建立自查档案,内容包括自查原始记录、自查组成员签字、整改文档及自查总结或通报。 (2)奖惩制度 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于传染病报告先进工作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迟报、漏报及不规范报告的应依据制度进行处罚和通报批评。 六、建立网络直报设备及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1)医院应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配置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正版防病毒软件。 (2)配备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网络直报用户名和密码。不得使用疫情专用电脑登陆与卫生工作无关网站。 (3)纸质传染病报告卡至少应保存3年。 七、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 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 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课件、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及培训总结。 八、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 (2)报告病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甲、乙、丙类;发生暴发、流行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其他传染病;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作为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及管理病种。 (3)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做好认真记录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4)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首诊医生负责制 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属地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5)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
||||||||||||||||||||||||
|
|
||||||||||||||||||||||||
| 【关闭窗口】 | ||||||||||||||||||||||||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