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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狂犬病暴露处置流程
2026-01-02    点击数:  
 索引号  lsxlsjdwsy/2025-000001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6-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狂犬病暴露处置流程
索引号: lsxlsjdwsy/2025-0000014
发布机构: 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
公开目录: 公卫措施
发布日期: 2026-01-02

凡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主动物(如狗、猫 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称为狂犬病暴露。

发生上述情况,按以下流程处置(请及时前往临沭县临沭街道卫生院狂犬病处置门诊就诊,咨询电话:0539-6375315)。

第一步:医生接诊、问诊、检查、登记

暴露分级:

I级暴露:接触/喂养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

II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轻微抓伤/擦伤(无出血)

III级暴露:单处/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伴有出血;破损皮肤被舔;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I级暴露无需处理

II级暴露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疫苗

第二步

III级暴露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疫苗

知情同意:

告知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三步

暴露者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伤口处理:

1.用肥皂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与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交替清洗伤口至少15分钟

2.用碘伏(或碘酒、酒精)消毒伤口

3.由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缝合,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

第四步

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III级暴露者及需按照III级暴露处置的II级暴露者(仅限首次暴露者)

第五步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0IU/kg体重

狂犬病疫苗接种

首次免疫:暴露后无禁忌症,按0、3、7、14、28天接种

再暴露后免疫:

再暴露时间在接种期间:完成接种无需加量

再暴露时间在5月内:无需再次免疫

再暴露时间在1年内:0、3天各接种1剂

再暴露时间在3年内:0、3、7天各接种1剂

再暴露时间在3年以上:再次全程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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