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 ||||||||||||||||||||||||
| 2026-01-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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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实现我院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和影像科。 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四、内容 (一)信息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公共卫生科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设专人专职网络直报信息员。医院所有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 1.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3.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质量评估。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诊断与分类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四)登记与报告 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验和放射登记。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信息。 (五)填报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可采用电子形式填报,内容完整、准确,填报人签名。传染病报告卡中须填报患者有效证件号码;患者为学生或幼托儿童须填报其所在学校/幼托机构全称及班级名称;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2.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七)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订正。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因该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3.补报。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4.查重。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八)资料保存 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暂不符合的须打印成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进行保存备案。 (九)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实施传染病报告功能时,应通过身份鉴别和授权控制加强用户管理,做到其行为可管理、可控制、可追溯。 2.信息系统使用人员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使用部门和个人应建立传染病数据使用的登记和审核制度,不得利用传染病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对外泄露传染病病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资料。 (十)评估 1.质量控制:每月对本院各临床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影像科登记、各科室包括公共卫生科传染病报告记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监测情况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整改,发现传染病漏报应及时做好补报。 2.落实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并按照每例5元奖励,对漏报的给予全院批评教育,并每例罚款100元,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临沭县店头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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